- 贺州八步区一“老赖”被网逃主动自首履行义务
- 发表时间:2019-03-06 11:01:17来源:中新网广西
摘要提示:贺州市八步区法院近日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因涉嫌犯拒执罪被公安机关列为“网上追逃”人员的失信被执行人李某,迫于“拒执罪”强大威慑力,主动履行了义务。
中新网广西新闻3月6日电(莫华玲)贺州市八步区法院近日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因涉嫌犯拒执罪被公安机关列为“网上追逃”人员的失信被执行人李某,迫于“拒执罪”强大威慑力,主动履行了义务。
在曾某与李某(系甲材料公司、甲砖厂法人)、甲材料公司、甲砖厂、乙材料公司、乙砖厂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经法院依法审判决李某、甲公司、甲砖厂共同偿还原告曾某借款235万元及利息,乙公司、乙砖厂共同承担赔偿责任。法院判决生效后,五被告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于是曾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八步区法院依法向五被执行人通过邮寄的方式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通知书,并依法采取强制手段,对被执行人李某司法拘留了三次,但被执行人至今仍未履行任何还款义务。
就在案件陷入执行难之际,申请执行人曾某向法院提供了一条被执行人可能有履行义务能力的线索。他了解到四个公司每月缴纳的税额都高达几十万元,因此被执行人很可能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八步区法院执行法官立即着手去核实该线索,经依法查明:甲公司、甲砖厂与乙砖厂在2018年7月至2019年件缴纳税额40余万元,其中相应计税依据超100万元的就多达十笔,证实被执行人确有履行义务的能力。
据此,八步区法院依法向公安局移送了李某等五被执行人涉嫌犯拒执罪的材料,八步区公安分局受理立案后,依法将李某列入网上在逃人员名单,被执行人李某在得知自己涉嫌刑事犯罪后,立马慌张起来。一改以往的态度,急忙到公安机关投案,还清欠曾某的本金及利息,并向曾某诚恳道歉。最后,考虑到李某确实履行了义务,也取得了曾某的谅解,于是公安机关撤销了李某涉嫌犯拒执罪一案,李某也得以从网上在逃人员名单中撤销,该案件圆满执结。
一直以来,八步区法院为有效开展执行工作,以查封财产、司法拘留、公布失信名单、以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侦查等多种方式刚柔并施,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决胜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