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西发挥财政引导作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 发表时间:2024-06-13 10:34:45来源:中新网广西
摘要提示:2024年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资金保障专责小组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为引领,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的要求。
2024年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资金保障专责小组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为引领,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的要求,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安排,紧紧围绕2024年资金保障重点任务,强化投入保障、工作机制、政策体系,采取切实可行资金保障措施,积极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决扛牢巩固衔接的重大政治责任
狠抓各项乡村振兴支持政策落实落地。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循序渐进、久久为功,集中力量抓好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对标中央、自治区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强化资金政策保障和体制机制创新。全面落实“自治区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工作到村、帮扶到户”责任制,建立健全自治区、市、县三级资金保障专责小组推进机制。
二、强化资金政策落实,完善乡村振兴财政投入保障机制
参照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新政策,及时出台贯彻落实意见及配套政策措施,夯实乡村振兴资金和项目管理政策基石。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继续将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将脱贫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政策优化调整至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强化财政支持巩固衔接投入保障。规范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政策工具,完善乡村振兴财政多渠道投入机制。落实广西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确保2024年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到45%。
三、抓好重点工作落实,推进巩固衔接各项工作提质增效
重点抓好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水平工作。优先支持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督促指导各地突出衔接资金支持重点,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2024年中央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总体保持稳定,推动2024年自治区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超过50%。指导各地统筹相关资金,启动实施广西“千村引领、万村提升”工程,完成乡村道路“三项工程”2024年目标任务,实施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与管护攻坚行动,支持1287个村编制村庄规划,有序推进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工作。行业主管部门要在生产经营净收入、工资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等方面,强化农民增收举措,推动农村居民和脱贫人口持续增收。
四、发挥财政引导作用,加强金融服务创新,积极支持乡村振兴
严格落实自治区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管理办法,修订《广西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督促指导市县足额落实财政贴息。自治区财政筹措资金保障“桂惠贷”贴息资金拨付,优化财政贴息分担机制,降低市县财政负担,鼓励各市增加需重点支持产品的贴息比例并给予奖补激励。增强农业保险抗风险保障能力,健全政策性和商业性相结合的农业保险制度。进一步发挥广西农担体系作用,促进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继续撬动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广西乡村振兴投资基金集群,重点支持特色农业、农业科技、种业等农业农村方向且具有一定经济效益的产业和现代农业企业项目。
五、夯实管理工作基础,全面提升乡村振兴工作政策效能
推动各成员单位落实乡村振兴资金监管分片包干责任制,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实地调研指导,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资金监管。进一步强化项目管理和后续管护,常态化推进产业项目帮扶提升,巩固一批、升级一批、盘活一批、调整一批。根据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部署要求,归并整合形成乡村振兴专项考核,进一步强化绩效评价成果运用。推动各项资金绩效评价、审计、巡视、检查、暗访、调研等反馈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在巩固衔接领域,规范财政财务管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维护财经纪律和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做好基础管理工作,着力培养忠诚干净担当、“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财政支农干部队伍。(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