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池南丹县检察院运用公益诉讼“守护”绿水青山
- 发表时间:2023-07-05 16:43:25来源:中新网广西
摘要提示:目前,该县已建立“河长+检察长”“田长+检察长”和“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为保护南丹县生态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司法保障。
中新网广西新闻7月5日电(黄丹娜 李罗玉)近年来,河池市南丹县检察院依法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认真抓好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共办理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6件,磋商解决14件,达成诉前和解5件,终结审查6件,剩余案件正在办理中。
“内通+外联” 共筑公益保护合力
南丹县检察院强化内部沟通联系与外部协作机制,构筑共管共促共进格局。对内,整合办案资源,充分发挥“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检察一体化横向协同优势。对外,强化与相关部门衔接配合,与南丹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等单位积极构建检察机关在田长制和林长制工作中的司法介入和助推机制。目前,该县已建立“河长+检察长”“田长+检察长”和“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为保护南丹县生态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司法保障。
该院充分利用“随手拍”举报平台,鼓励群众提供公益诉讼案件线索。针对群众反映某乡镇道路上垃圾污染问题,积极开展调查核实,并以点带面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专项监督活动。通过先后走访11个乡镇,发现一些乡镇存在道路两旁随意堆放大量生活垃圾、垃圾随意焚烧等现象,及时组织召开诉前磋商会,成功督促有关部门清理各类垃圾50余处,共计100余吨,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所撰写的《微信随手拍举报线索,助力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案例获评为2022年全国优秀检察新媒体应用案例二十佳。
增殖放流。宁芝艺 摄
“打击+修复” 力促生态修复治理
南丹县检察院严厉打击滥伐林木、非法捕捞行为。针对涉破坏生态环境案件,主动向公益损害人释法说理,积极与公益损害人达成诉前和解,采取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承担责任方式将受损生态环境进行修复。针对滥伐林木行为,督促涉案人员限期完成补植复绿工作,补种树苗16万余株;针对非法捕捞行为,督促涉案人员购买鱼苗增殖放流1万余尾。让公益“破坏者”转变为“守护者”,促使被破坏的生态环境得以修复。
下一步,南丹县检察院将以解决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加强检察监督力度,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筑牢南丹生态屏障,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