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西德保法院采取系列措施打击失信行为
- 发表时间:2023-07-24 10:27:50来源:中新网广西
摘要提示:一段时间以来,德保法院采取一系列强制措施打击失信行为,努力帮助当事人兑现胜诉权益。
中新网广西新闻7月24日电(谢皓婷 林燕)近日,记者从广西百色德保县人民法院获悉,一段时间以来,德保法院采取一系列强制措施打击失信行为,努力帮助当事人兑现胜诉权益。
黄某仑为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被告,在行车过程中与原告发生碰撞,导致原告受伤住院。经法院判决,认定黄某仑需赔偿30776.45元,但他拒绝执行。原告申请强制执行后,执行法官多次到黄某仑家中了解其经济情况,释法明理,但黄某仑态度恶劣,拒不配合法院开展执行工作。
近日,执行法官再次到黄某仑家中,决定对其作出预拘留的强制措施,现场出示和宣读了《预拘留决定书》,并将黄某仑强制拘传至法院。
面对冰冷的手铐和《预拘留决定书》,黄某仑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便主动向法官求情,表示愿意立即履行还款义务,随即与申请人联系,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德保法院随后提前解除对黄某仑的拘留。
图为被执行人表示愿意立即履行还款义务。德保县人民法院供图
据介绍,“预拘留”是基于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对违反规定应予以司法拘留的被执行人作出正式惩戒决定前的一种缓冲“惩戒预警”措施。近年来,德保县人民法院积极采用“惩戒预警”措施,重拳打击失信行为,取得良好的执行效果。
广西南宁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广西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曾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后者需支付货款7902420.17元及逾期利息。判决生效后,广西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未履行给付义务,广西南宁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图为工作人员对被执行车辆贴封条。德保县人民法院供图
日前,申请人的股东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车辆线索,德保法院执行法官收到线索后,第一时间赶赴车辆所在地,通过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确认白色商务车及蓝色皮卡车确属被执行人所有后,当即扣押了上述车辆。同时,为了保障被执行企业的正常经营,执行法官灵活采取“活封”的方式,查封其名下所有的21辆货车。
德保县人民法院表示,将抓好涉企案件执行工作,把握好强制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的平衡点,推动执行工作向更高质量水平发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