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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县人大常委会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开展执法检查
发表时间:2025-07-10 10:00:04来源:中新网广西

摘要提示: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大全县科技成果转化力度,今年6月份以来,藤县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按照“三协同”的工作机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在全县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中新网广西新闻7月10日电 (林伟宁)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大全县科技成果转化力度,今年6月份以来,藤县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按照“三协同”的工作机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在全县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在执法检查前期阶段,执法检查组以集中学习、个人自学、讨论交流相结合的方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进行全面学习,并根据法律的核心条文确定检查的核心内容,为后阶段有针对性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夯实了基础。

  在执法检查实施阶段,执法检查组按照“三协同”工作机制,以联动式组织开展执法检查,从检查组织、检查方式、检查反馈上综合发力,让执法检查更有成效:一是与部门、乡镇联动。执法检查组与县科技与工信局、经开区和相关乡镇人大共同商定开展执法检查的时间、地点、方式和具体行程安排,然后分别深入广西蒙娜丽莎新材料有限公司、和平镇广西绿色田园葛业有限公司等企业实地察看科技成果转化情况。实地检查结束后,召集县科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单位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详细了解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情况,并把在实地察看中了解的有关情况对有关部门及时进行了反馈;二是邀请3名非驻会常委会组成人员联动,激发非驻会常委会组成人员参与执法检查的积极性,集思广益做好执法检查;三是与相关乡镇辖区内的县、乡镇人大代表、企业代表、群众代表联动,在实地检查和座谈交流中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

  执法检查组了解到,近年来,该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较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得到了较好贯彻实施,全县科技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得到了增强。2024年,9家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并成功备案,现在册高新技术企业达18家;完成创新平台建设任务2家;全年超额完成技术合同登记达1.62亿元。

  执法检查组在检查中发现,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在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过程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不够完善。以需求为导向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政策体系、产学研协同的创新链条、科技成果转化保护激励及科技风险投资机制不够完善,创新主体活力不足,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相对薄弱。二是科技创新、成果转化能力有待提高。全县科技型企业数量相对较少、规模也偏小,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比较薄弱。三是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不够完善。目前全县科技创新成果产业化载体少,特别是对企业市场调研、研发设计、检验检测等方面提供服务的机构平台少,现有创新平台发挥辐射带动、助推产业转型升级作用还不够强。四是科技资金投入力度不足、使用效率不高。

  针对存在问题,执法检查组向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就今后进一步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法实施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一是要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体系,营造良好政策环境。要结合全县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规范性制度、实施方案和配套细则等科技体制机制,提高政策实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打通法律实施“最后一公里”,破解当前全县科技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结构性矛盾,全面激发科技创新创造活力。二是要深化产学研融合,提高企业创新能力。要大力支持产学研结合,建立以企业为主体,高校、科研院所为依托,市场为纽带、利益共享的产学研合作机制,有效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三是要加强服务体系建设,助推科技营商环境优化升级。要积极搭建科技创新平台,吸引更多国家战略性科技力量倾斜藤县,鼓励和支持企业、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联动建设科技成果产业化载体,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技术集成、共性技术研究开发、技术推广与示范等综合服务。四是要加大科技资金投入力度,推动科技创新发展。要认真研究国家科技研发创新的投资导向和政策精神,用足用好国家科技政策,积极争取国家科技项目和资金,全方位加大科技研发的资金投入。

  下一步,执法检查组将以视察式督办的方式,继续做好法律监督的“后半篇文章”,让科技成果的高质量转化进一步推动县域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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