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西德保:巡察为民解积案 点亮民众“心灯”
- 发表时间:2024-08-09 16:18:11来源:中新网广西
摘要提示:近日,申请执行人卢某来到广西德保县人民法院法院,将一面写着“推动解积案 巡察驻人心”的锦旗交到法院工作人员黄海春的手中。
中新网广西新闻8月9日电 (梁红欢)“七年了,这件事情终于解决了。太感谢你了,是你让我重新拾起了对生活的希望。”近日,申请执行人卢某来到广西德保县人民法院法院,将一面写着“推动解积案 巡察驻人心”的锦旗交到法院工作人员黄海春的手中。
今年7月初,德保县人民法院接到东凌镇朴圩村卢某反馈,2017年其独生子因游泳不幸溺亡,法院判决游泳池经营者韦某赔偿家属人民币44.395万元。七年时间过去,其仅收到韦某赔付的12万元赔偿金。其妻王某因痛失亲子而患上精神疾病,巨大的精神压力和经济压力,让夫妻俩不堪重负,于2019年经法院调解离婚,约定卢某一次性支付王某生活困难帮助费18万元。卢某四处借款才凑足了10万元给王某。
因卢某未能按照约定支付前妻王某剩余款项,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卢某也因此成为被执行人。七年来,其多次向有关部门求助,虽然有关部门一直努力协调,但案件至今未能解决,使其工作生活举步维艰。

德保县人民法院供图
黄海春意识到,如果该案件得不到有效解决,将会极大地降低民众对政府和法院的满意度,损害政府形象和司法公信力。结束接访活动后,黄海春第一时间回到法院,向承办案件的法官核实情况。了解事情原委后,黄海春立即将情况向巡察组领导及法院领导班子汇报。
为有效化解纠纷,避免矛盾升级,黄海春积极与执行局主要负责人围绕该案件实际难点进行全面分析、梳理研判。并组织双方当事人面对面调解,了解双方诉求,找准该案问题症结,从情理法多角度出发,做好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纾解心结。

德保县人民法院供图
经过近一个月的不懈努力,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韦某一次性支付卢某剩余赔偿金130000元。为防止事情生变,黄海春多次联系韦某尽快筹集款项,在他的督促下,今年7月25日,韦某一次性将赔偿金及受理费143858元打入法院指定账号。至此,该案实现了“事心双解”,困扰卢某长达七年的心结终于得以化解。
黄海春是一名转业军人,11年的军旅生涯,铸就了他一身浩然正气。到法院工作后,其先后在法警大队、综合办公室、审管办、诉讼服务中心等多岗位历练,其间,还被抽调到德保县扫黑除恶办公室、县委巡察办。无论在什么样的岗位中,他都时刻牢记党和人民的重托,坚守为民初心本色,在日常的坚守中默默奉献。2022年,他见义勇为挺身而出,徒手夺刀救群众于危难之际;2024年,他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积案化解为民排忧解难。三年两面锦旗,是民众对他的赞誉,更是认可。扎根司法事业二十载,他将为民情怀融入血脉,勇涉“深水区”,敢啃“硬骨头”,以实干稳行书写司法为民生动答卷。(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