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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绿化树上悬挂彩灯引客 柳州城管依法拆除
发表时间:2024-11-05 17:22:24来源:中新网广西

摘要提示:柳州市航惠路一火锅店为了吸引路人的眼球,擅自在门前绿化树上悬挂彩灯。因商家的行为违反了“门前三包”等有关规定,在城管部门责令整改无果的情况下,11月4日,城管执法人员依法对悬挂在树上的彩灯实施拆除。

  中新网广西新闻11月5日电 (韦德盛)柳州市航惠路一火锅店为了吸引路人的眼球,擅自在门前绿化树上悬挂彩灯。因商家的行为违反了“门前三包”等有关规定,在城管部门责令整改无果的情况下,11月4日,城管执法人员依法对悬挂在树上的彩灯实施拆除。

  11月2日上午,柳州市市容巡查员巡查至航惠路中段时,发现某火锅店门前的树木上悬挂有彩灯灯条,涉嫌违反了“门前三包”等规定,随即通过智慧城管平台将案件下派至柳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与此同时,该局也收到附近小区居民对此问题的举报。调查得知,彩灯是某火锅店为了吸引路人的眼球,让火锅店能“广而告之”而悬挂的。

  《柳州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禁止借树木作为支撑物或者固定物,攀折、刻划树木,擅自采摘花果,践踏地被植物、剥损树皮、破坏植物根系等。违反该规定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侵害、限期改正,可给予警告或者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鉴于商家悬挂彩灯未办理相关许可手续,违反了《柳州市绿化管理条例》和“门前三包”相关规定,执法人员下达了限期一天内自行整改的通知书,火锅店老板当面答应拆除但始终不见行动。为及时消除影响,4日上午,城管部门组织人员依法对其实施拆除。

  执法人员提醒,无论出于什么目的,商家在绿化树上或其他建(构)筑物上悬挂彩灯等装饰物,都要到相关部门办理许可手续。市民发现类似违反“门前三包”规定等城市管理问题的,可向政府部门反映,执法部门会依法查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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