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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环江检察院不起诉上门宣告 以案普法入人心
发表时间:2024-11-11 22:19:31来源:中新网广西

摘要提示:宣告会上,检察官向罗某某宣告送达了《不起诉决定书》,现场耐心释法说理,阐明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法律依据和理由,并向在场群众发放宣传手册,普及相关法律和森林防火知识,警示大家汲取经验教训,注意用火安全。

  中新网广西新闻11月11日电(韦琪)“谢谢检察官为我考虑,感谢你们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今后我一定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广西环江县年近古稀的罗某某说。

检察官向在场群众发放宣传手册,普及相关法律和森林防火知识。

  2024年2月,罗某某在自家菜地干活,因焚烧枯树枝不慎引发森林火灾。2024年5月,罗某某因涉嫌失火罪被移送环江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承办检察官认为罗某某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的情节且积极退赔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遂依法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按照法律程序,不起诉决定书应当送达本人,考虑到罗某某年龄较大,刚因腿脚和腰椎骨折住院两月,大病初愈归家,行动不便,居住地又远,承办检察官决定“上门”进行一场特殊的不起诉宣告,并邀请村委工作人员和当地村民等人参加。

  宣告会上,检察官向罗某某宣告送达了《不起诉决定书》,现场耐心释法说理,阐明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法律依据和理由,并向在场群众发放宣传手册,普及相关法律和森林防火知识,警示大家汲取经验教训,注意用火安全。

  “此次将不起诉上门宣告与现场普法宣传教育相结合,希望能进一步加深被不起诉人对违法犯罪行为的认识和反省,也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承办检察官周小莽表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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