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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江南区依法拆除一自建房屋后私接违建 提升居住环境
发表时间:2024-11-18 14:38:08来源:中新网广西

摘要提示:日前,广西南宁市江南区组织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安分局、住建局、福建园街道办等部门,对福建园街道亭洪路10+1商业大道一处自建房屋后私接违法建设依法予以拆除。

  中新网广西新闻11月18日电 (张海燕)日前,广西南宁市江南区组织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安分局、住建局、福建园街道办等部门,对福建园街道亭洪路10+1商业大道一处自建房屋后私接违法建设依法予以拆除。

图为工作人员对违章搭建钢架棚进行拆除。张海燕 摄

  据了解,该处违建为居民私自依附自建房楼体对房屋进行外接扩建。执法人员在下发相关法律文书时,耐心向当事人做好法律法规解释,指出私自乱搭盖是违反有关规定的,且可能引发邻里纠纷。通过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最终当事人同意拆除。

  拆除行动当天,街道办工作人员与执法人员按照既定方案有序开展工作。现场工作人员操作专业工具和设备,严谨细致地对违章搭建钢架棚进行逐一拆解,及时清理拆除后的各类物料,确保现场环境整洁有序。整个拆除过程有条不紊,未对周边居民正常生活造成影响。

  近年来,江南区严厉打击各类违法建设行为,形成了违法建筑防控和治理长效机制。下一步,将继续统筹推进辖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依法加大巡查力度与频次,一经发现违法建设问题,切实将其消灭于萌芽状态,让辖区面貌更加整洁有序,环境更加宜居。(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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