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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海龙代表:推动“尽可能一次性解决纠纷” 服务广西发展
发表时间:2024-01-25 15:43:28来源:中新网广西

摘要提示:广西法院把营造公正、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着力点,推动“尽可能一次性解决纠纷”,以高质量司法服务广西经济社会发展。

  中新网广西新闻1月25日电(林浩)广西人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黄海龙25日介绍,2023年以来,广西法院把营造公正、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着力点,推动“尽可能一次性解决纠纷”,以高质量司法服务广西经济社会发展。

  1月22日—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在南宁召开,黄海龙在会议期间接受记者采访时作上述表示。

图为黄海龙作报告。林艺 摄

  黄海龙介绍,广西法院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持续出台优化营商环境务实举措和各项工作方案,寻找提高司法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水平的良策,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保障复工复产、助企纾困解难,努力做到重大部署到哪里,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

  为服务优化营商环境,2023年,广西法院树立“案案都是营商环境”理念,依法保护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审结涉企民商事案件345968件、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1593件。推进提质增效,涉企民商事案件平均审理时长同比缩短23天。

  同时,广西法院坚持善意文明执行,依法适用“活封”“活扣”措施,尽可能减少对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建立信用修复激励机制,对已履行裁判义务的34596人屏蔽(撤销)失信信息,对25403名被执行人采用失信预警等措施。开展“企业清淤”专项执行行动,为企业执行回款264亿元,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指导、协调崇左市法院高效执行隆硕高速非诉行政案,助力重大项目顺利推进。

  为把依法平等保护原则落实到个案办理,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广西法院深化与广西工商联沟通协商,联合设立服务民营企业工作站,聚焦企业需求,完善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降低企业解纷成本,共促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此外,广西法院加强对核心技术、新兴产业、地理标志产品等司法保护,审结知识产权案件6175件,同比增长7.19%,保护创新、激励创造,助力“桂字号”品牌叫响大江南北。南宁中院成功调解一起标的18亿元的新能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助力新兴产业发展。

  广西各级法院还加强与税务、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有关单位的联动配合,联合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优化府院联动机制建设,进一步提升破产审判质效。

  促进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方面,广西高院依托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国际交流中心广西基地,先后成功承办第3届中国—东盟大法官论坛、中国—东盟商事法律合作研讨会、中越边界省份法院研讨会等国际会议,以交流促合作。

  同时,广西高院加强中国(广西)自贸试验区南宁、钦州港、崇左片区巡回法庭建设,创设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南宁国际商事法庭,开展对东盟国家当事人电子双语公告送达试点,与广西贸促会建立涉外商事纠纷诉调对接机制,与广西民族大学合作建立涉东盟案例研究基地,不断完善新机制、落实新举措,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贡献力量。(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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