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宾公安保护消费者权益 反假宣传不停歇
- 发表时间:2023-03-16 11:06:45来源:中新网广西
摘要提示:在“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为进一步强化消费者维权意识,保障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来宾市各级公安机关深入辖区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向辖区群众宣传全市公安机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有毒有害食品、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取得的成果,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投身到维护自身消费权益中来。
中新网广西新闻3月16日电(李廷星)在“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为进一步强化消费者维权意识,保障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来宾市各级公安机关深入辖区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向辖区群众宣传全市公安机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有毒有害食品、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取得的成果,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投身到维护自身消费权益中来。
3月15日,来宾市公安局宣传小分队在来宾市政和步行街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摆放展板、悬挂横幅等形式,现场向群众宣讲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以案释法宣讲典型案例,并开展咨询答疑。活动现场,公安民警号召广大市民群众增强法制观念,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消费权益,积极主动配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制售假犯罪行为。
3月14日,来宾市公安局兴宾分局提前谋划、创新思路,深入街道、社区、乡镇集市,开展打假、反诈骗、消费维权普法宣传。宣传小分队在小区摆放普法摊位、进商铺发放宣传资料、到乡镇农贸集市进行宣讲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介绍如何防范假冒伪劣商品,鼓励引导消费者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主动参与消费后评价,主动投诉、举报失信经营行为,推动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同时还以典型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为例向群众讲解如何识别电信网络诈骗、提升自身防范意识。此次宣传活动极大的增强了辖区居民的维权意识,有利于他们树立正确的、合理的消费观念,提升了辖区群众自我防范意识和参与防范、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积极性,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3月14日,象州县公安局组织警力在中平镇圩日走上街头,开展以“维护消费者权益 共促消费公平”为主题的“3·15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活动中,民警通过悬挂宣传横幅、设立专题展板、发放宣传材料、现场咨询、讲解与答疑等形式向群众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提醒群众在购买任何产品时都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到打击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违法犯罪中来,时刻保持高度警惕,牢固树立食药安全意识。同时,民警热心答疑解惑,对打击非法集资、网络传销、电信诈骗、毒品危害、识别假冒伪劣商品等内容与广大群众交流互动,并结合真实案例引导群众增强防范意识。
3月15日,合山市公安局参加由合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办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我们老年人就是容易上这些三无‘保健品’的当,这些宣传资料我要拿回去给小区里的朋友们也了解一下,下次可不能再上这样的当了。”韦奶奶说道。
在合山市城中二街活动现场,民警针对老年消费群体在理财、购买保健品易受欺骗的现象,向现场的老年人重点宣传了非法集资、三无“保健品”里的“圈套”。同时就打击非法集资、电信诈骗、识别假冒伪劣产品等内容与现场群众进行了交流互动,提升群众识假防骗意识。
3月15日,金秀瑶族自治县公安局组织民警前往桐木镇街区,走家入户开展“3·15”消费者权益宣传活动。活动中,民警紧扣非法集资、假冒伪劣商品等涉及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讲述典型案例等形式,向群众揭露常见多发经济犯罪的惯用手法和伎俩,就如何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辨别假冒伪劣产品和受害后如何行使自身消费者权益及诉求法律途径等问题进行详细的讲解,同时呼吁群众发现可疑信息要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共同抵制经济犯罪活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