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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丹县检察院服务保障关键金属试验区建设

2026-04-13 10:54:08  来源:中新网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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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提示:今年以来,河池市南丹县检察院坚持把服务保障关键金属高质量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中心工作,探索形成“政治引领、重拳打击、生态修复、法治护企、源头治理”五位一体的检察服务模式,为试验区绿色、安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今年以来,河池市南丹县检察院坚持把服务保障关键金属高质量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中心工作,紧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主动融入、精准发力,探索形成“政治引领、重拳打击、生态修复、法治护企、源头治理”五位一体的检察服务模式,为试验区绿色、安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重拳惩治犯罪,筑牢安全稳定“防火墙”

  该院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涉重金属污染环境和非法采矿犯罪。一是开展专项行动。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深入开展“涉重金属污染环境和非法采矿案件倒查十年”“打击整治涉重金属污染环境和非法采矿涉黑涉恶犯罪三年”等专项行动,对2015年以来办理的5件相关案件进行全面评查,对3件环境污染案实地回访,确保问题彻底整改。

  二是坚持快捕快诉。加大对涉试验区刑事案件提前介入力度,引导侦查取证。专项行动以来,共受理审查逮捕涉重犯罪11件39人,批准逮捕25人;受理审查起诉4件21人,已起诉1件14人(其中1件为非法采矿涉黑案)。监督行政机关移送刑事案件线索3件,公安机关立案2件。

  三是落实“一案五查”。在办案中同步审查是否存在黑恶势力、腐败问题、行政违法、公益损害和监管漏洞,确保打深打透。通过办案追回赃款378万余元,形成强大法律震慑。

  深化公益诉讼,擦亮绿色发展“生态底色”

  南丹县检察院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作为服务试验区的重中之重,以公益诉讼检察倒逼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一是牵头专班运作。主动担当作为,牵头推动县涉重金属污染环境和非法采矿类公益诉讼专班工作,强化与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的联动,通过联席会议、联合走访、线索会商,打破数据壁垒。

  二是精准监督发力。依法立案调查涉重金属污染环境和非法采矿类公益诉讼案件8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3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民事公益诉讼4件。已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2件,督促其依法履职。

  三是推动企业担责。通过民事公益诉讼,倒逼破坏环境违法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用,推动解决“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顽疾,助力矿业权整合和“小散乱”企业整治,为试验区打赢重金属污染防治攻坚战贡献检察力量。

  优化法治营商,激发市场主体“新活力”

  该院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既严厉打击侵害企业权益犯罪,又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依法办理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48件111人,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6件17人,为企业生产经营营造平安稳定环境。常态化开展涉企刑事案件“挂案”清理,加强与公安机关会商,防止以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认真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检察官深入南方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等试验区龙头企业走访座谈,开展“法治体检”,针对企业合规、知识产权保护等风险点提供精准法律服务,助力企业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融入社会治理,构建长效常治“新格局”

  南丹县检察院坚持“抓前端、治未病”,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推动行刑衔接、开展法治宣传,做实诉源治理。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托运违禁品监管盲区、文物保护不力等问题,向交通运输、文旅等部门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2份,督促行业整治。对52件不起诉案件进行行政处罚必要性审查,向有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意见书33份,防止“不刑不罚”,做好不起诉“后半篇文章”。积极参与该县历史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持续推进“三官一律”、法治副校长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开展法治宣传百余场次,不断提升群众环保意识和法治观念。(南丹县检察院)

【编辑:冯抒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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