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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将召开车辆通行费价格听证会 加大ETC优惠力度
发表时间:2021-11-17 17:40:29来源:中新网广西

摘要提示:为促进广西收费公路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公平公正、保障公民和社会各方合法权益,统筹解决现行收费方案2年暂行期突显出的收费标准与投资运营成本不匹配、ETC使用率不高、收费标准结构不合理以及涉及收费政策文件较多等问题,广西日前制定新的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方案,定于2021年11月19日召开价格听证会。

  中新网广西新闻11月17日电(记者 林浩)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副厅长韦勇球17日宣布,为促进广西收费公路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公平公正、保障公民和社会各方合法权益,统筹解决现行收费方案2年暂行期突显出的收费标准与投资运营成本不匹配、ETC使用率不高、收费标准结构不合理以及涉及收费政策文件较多等问题,广西日前制定新的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方案,定于2021年11月19日召开价格听证会。

图为听证会现场 记者 林浩 摄

  韦勇球在当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近年来,广西按照时间节点要求,于2019年年底与全国同步取消全区16个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现全国联网运行;同时,制定相应的收费方案,将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由计重收费调整为按车(轴)型收费,暂行2年。今年年底暂行期即将结束,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和价格听证有关规定,制定出台新的收费方案并开展价格听证。

  此次车辆通行费价格听证方案制定遵循的原则是:根据广西收费公路规划建设发展现状,兼顾社会承受能力,依据收费政策,逐步完善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收费公路建设、管理、经营良性循环机制,进一步提高收费公路服务能力和水平,方便群众安全便捷出行。

  广西将完善现行收费标准模式,根据不同路段的投资和运营成本,实行不同车道规模差别定价,体现“优质优价”。加快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推广应用。依托ETC系统实施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优惠政策,提高ETC推广发行和使用率,进一步提升路网通行效率。

  根据不同路段的车道规模、建设投资和运营成本核定收费标准,同时兼顾考虑经营业主的投资回报率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消费承受能力,避免大幅增加通行负担。广西将提高部分车型的收费标准,降低部分车型的收费标准,并对符合收费条件的桥隧单独计费,对四车道、六车道和八车道及以上区分计费,实现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结构性调整。

  新的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中,客车基本收费标准为:四车道高速公路保持不变,六车道高速公路上浮5%,八车道及以上高速公路上浮10%;客车桥隧收费标准保持不变。货车基本收费标准为:四车道高速公路1-6类货车分别为0.5元/车公里、0.89元/车公里、1.49元/车公里、1.89元/车公里、2.19元/车公里、2.36元/车公里;六车道高速公路上浮5%,八车道及以上高速公路上浮10%;货车桥隧收费标准为:四车道高速公路1-6类货车分别为0.6元/车公里、1.13元/车公里、1.86元/车公里、2.36元/车公里、2.73元/车公里、2.95元/车公里;六车道高速公路上浮5%,八车道及以上高速公路上浮10%。机场高速公路及一级收费公路保持现行收费标准不变。

  同时,广西将依托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全面配套实施优惠政策措施,加大货车ETC优惠力度,对合法装载的1类ETC货车高速公路通行费实行7.6折优惠、2至5类ETC货车通行费实行8.1折优惠、6类ETC货车通行费实行9.2折优惠。

    此次广西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按车(轴)型收费标准配套实施差异化优惠措施后,总体价格处于全国中等偏下水平,略低于周边云南省、贵州省,与广东省、湖南省基本持平。其中,六车道、八车道及以上收费标准略低于广东省六车道及以上收费标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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