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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一开发商破产清算 业主购房10年终领产权证
发表时间:2021-03-29 16:48:03来源:中国新闻网

摘要提示:“差不多10年了,终于拿到房产证,比领结婚证还高兴”。29日,广西柳州市泰洋玉龙山小区业主周春明接过鲜红的不动产权证,看着证上印着自己的名字,喜笑颜开。当日,该小区80名业主全部领到了不动产权证书。

    3月29日,柳州市玉龙山小区的业主们领到不动产权证书。 周潇男 摄
    3月29日,柳州市玉龙山小区的业主们领到不动产权证书。 周潇男 摄

  中新网柳州3月29日电 (周潇男)“差不多10年了,终于拿到房产证,比领结婚证还高兴”。29日,广西柳州市泰洋玉龙山小区业主周春明接过鲜红的不动产权证,看着证上印着自己的名字,喜笑颜开。当日,该小区80名业主全部领到了不动产权证书。

  玉龙山小区是柳州市泰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泰洋房开)开发的楼盘。小区开发于2011年,2013年竣工。由于泰洋房开拖欠玉龙山小区施工方的工程款,施工方一直未将小区工程竣工资料交付给开发商,最终导致玉龙山小区内80户住户在2014年入住后,都未能拿到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

  在长期领不到不动产权证的情况下,玉龙山小区的17名业主向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并在判决书生效后申请了强制执行。虽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但施工方仍拒绝将小区竣工资料交付给开发商。该案的强制执行程序也无法实际解决业主的难题。

  为尽快办理不动产权证,业主曾向柳州市住建局寻求帮助,召开了业主、开发商、施工方三方协调会,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均未果。

柳州市玉龙山小区80户业主的不动产权证已经全部办理完毕。 周潇男 摄
柳州市玉龙山小区80户业主的不动产权证已经全部办理完毕。 周潇男 摄

  2018年,提起诉讼的其中一名业主向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转破产程序,该申请经柳州中院审查后,于2018年8月21日依法裁定受理泰洋房开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了广西至和律师事务所作为管理人。

  管理人在接管后发现泰洋房开办公地点已经人去楼空,公司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经管理人电话、发函等方式均无法联系到,公司的所有资料、印章也无法交接。管理人最终通过到各个产权部门调查取证、到泰洋房开开发的小区内张贴公告的方式,得到了房开的部分财产线索,以及了解到了玉龙山小区目前面临的办证难题。

  2018年11月27日,该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2019年,在破产法院的主持下,业主代表、实际施工人、管理人召开了协调会,实际施工人同意配合管理人拿出竣工资料并办理竣工备案手续。管理人得到材料后,在前期没有交接到任何债务人财产的情况下,出资垫付了资料整理费等各项必须费用,协调柳州市住建局、市审批局等各部门,最终于2020年4月底得到该小区的竣工备案表。

  2020年5月,管理人将商品房初始登记的材料向柳州市不动产中心递交。由于玉龙山小区是老小区,原有的测绘报告都无法使用,只得重新测绘。

  2020年6月底,管理人将初始登记的全部材料正式上交。在柳州市不动产中心审核资料的过程中,出现了地下车位实地划线与规划不符、小区内有业主违规搭建无法办证等问题。

  经过法院与柳州市住建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沟通,反馈本案的难处和业主的诉求。2021年3月1日,81个初始登记(含地下车库1户)全部完成。如今,该案80户业主的不动产权证已经全部办理完毕。

  “企业宣布破产时大家都慌了,还好后来法院和管理人给我们吃了一颗定心丸。”玉龙山小区的业主们感慨到。领到不动产权证后,小区业主给法院、管理方和社区送上锦旗,以示感谢。

  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宁冰表示,为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并非为破产清算案件中的法定工作。但本案如果不对业主的不动产权证进行办理,就算是案件依法完结了,也会是一个不成功的案件,未能办理不动产权证,严重影响到各位业主落户、房产转让、小孩入学等最基本的生存权利。本案破产法院与管理人共同协调各部门联动,解决了业主产权证的办理问题,做到了以破产有效促民生,以破产有效促和谐。(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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