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 索
中新网广西新闻正文
您的位置:首页>广西各地
字号:
广西“四同工作法”推进群团组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见成效
发表时间:2021-02-08 09:48:17来源:中新网广西

摘要提示: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宗委、自治区总工会、共青团广西区委、自治区妇联四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民委、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群团组织优势,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同商同议、同心同向、同步同行、同力同创,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群团工作全局,与群团工作深度融合,取得新成效。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宗委、自治区总工会、共青团广西区委、自治区妇联四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民委、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群团组织优势,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同商同议、同心同向、同步同行、同力同创,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群团工作全局,与群团工作深度融合,取得新成效。

  同商同议,成机制成合力

  广西四部门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合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和把握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丰富内涵和伟大意义,自觉履行守护民族团结生命线的政治责任,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中心工作、纳入党的建设。各单位多次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创建工作,3次联合召开会议研判创建工作形势,共同转发《指导意见》。制定印发《自治区民宗委、自治区总工会、共青团广西区委、自治区妇联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联合会商办法》,《自治区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共青团广西区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自治区妇联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四部门共同抓好顶层设计,纵向到底推动全区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引领各族职工、青少年、妇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同心同向,有创新有典型

  广西四部门坚持组织引导各级民宗、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部门,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干部头脑、指导创建实践。主动把党的民族理论政策特别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各级党组织学习和群团组织培训的重要内容,做到人员、时间、内容、效果落实,确保学习教育全覆盖。各族职工、青少年、妇女树立正确的“五观”,增强“五个认同”思想理念,自觉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促进民族团结、共建美好家园上来。民宗委联合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1个月的“壮族三月三•和谐在八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入脑入心。总工会开展“中国梦·劳动美”主题宣传教育,在桂工网开设“民族团结进步”专栏,举办“壮美广西·团结进步”全区职工书法摄影比赛,打造民族团结进步文化作品;注重培育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和模范,将民族团结纳入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评选条件。共青团加强青年理论武装、民族团结进步主题教育和舆论引导,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超过5300万人次各族团员青年参与“青年大学习”“致青春、为家国”网上主题团课学习,讲好中国故事和广西故事;在“五四青年奖章”“两红两优”“向上向善好青年”“优秀志愿者”等各类评选表彰活动中,注重挖掘、选树民族团结进步方面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妇联深入开展“桂姐姐”大宣讲活动,依托1.6万支“桂姐姐”宣讲队,开展线上线下宣讲6万次(场),大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妇女先进典型,弘扬民族团结一家亲的优良传统。

  同步同行,促民生促发展

  广西四部门按照会商机制,明确目标任务,结合部门职能,主动履职尽责,为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增进民生福祉。民宗委着力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开展兴边富民行动,不断提升各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积极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保护和创新交融,进一步增强各族人民对中华文化的认同;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维护各族群众合法权益。总工会团结带领各族职工服务大局,开展“抗疫情促生产保就业构和谐进小康”十大主题行动,组织百万职工开展“抗疫情、促消费、助脱贫”活动,购买扶贫产品9.78亿元,组织成立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专班,开展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投入4700万元资金开展工会扶贫工作,组织各级工会慰问防疫一线医务人员等职工投入专项资金3255万元。共青团团结带领各族青年服务大局,组建防疫青年突击队、志愿者共12.4万人全力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助力消费扶贫和就业帮扶特别行动,为少数民族贫困地区销售农产品超过1291.89万元,投入260万元全力打造“广西青年空间”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覆盖搬迁各族青少年近12万人,组织1.2万多名各族青年参加乡村振兴“领头雁”培养。妇联团结带领各族妇女服务大局,全力实施巾帼脱贫行动,常态化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进家庭,其中少数民族家庭在广西“五好家庭”和“最美家庭”占比超过50%;创新开展广西民族团结进步儿童教育实践活动,带领各族儿童在学校开展向国旗敬礼、重温历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等活动,组织各族儿童学习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民族地区发展成就和民族知识等内容,培养儿童爱党爱国、维护民族团结的朴素感情。

  同心同创,出效果出经验

  广西四部门共同研究工作计划,部署重点工作,组织检查验收,开展互观互检,切实提高新形势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水平。组织召开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验交流现场会、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新闻发布会和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高位推动全区创建工作。研究起草《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评审命名管理办法》,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评选表彰办法》,指导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和示范区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与广西民族大学共建广西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院。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打造成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践基地(站)。按照自治区民族工作委员会的工作部署,开展委员单位结对挂点打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工作,大力倡导文明新风,支持移风易俗,引导和帮助农村各族群众追求现代文明生活,推进民族进步。总工会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大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工会工作,开展文明企业、车间、班组、职工活动。共青团开办“希望之星”班,面向全区招收品学兼优少数民族学生到广西希望高中就读,同时开展全国各民族大中学生同心营(广西分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民族团结主题交流活动,打造具有广西特色的青少年民族团结交流品牌活动。妇联深化“创业创新巾帼行动”,推动“巾帼脱贫行动”与“乡村振兴巾帼行动”有效衔接,积极推动“3+N”队伍融入基层治理格局、加入基层治理队伍,引导各族妇女积极参与社区家园建设,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更好发挥妇女作用。(吴汉时 张碧菲)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 [京ICP备0500434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