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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明:服务当先,让人民群众感受公平正义
发表时间:2021-09-02 15:56:43来源:中新网广西

摘要提示:刘明在公安厅法制总队工作近20年。在这20年的时光里,先后在原法制处劳教审批、复议诉讼、法规和法制总队法规、执法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等岗位工作。

  刘明,男,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毕业,法学学士,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法制总队一支队支队长、四级高级警长。南宁市青秀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自治区公安厅中级业务教官。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个人三等功4次,多次荣获个人嘉奖、优秀公务员,2020年荣获公安部全警实战大练兵第一批部级“训练标兵”,2021年全国公安机关“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绩突出个人,2021年荣获公安厅直属机关优秀共产党员称号。他所在的支队2次获评集体三等功。

  刘明同志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忠于党、忠于法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服务人民,将公安法制工作的职责使命扛在肩上,把工作岗位作为实践和检验对党绝对忠诚的平台,作为为党尽忠、为国出力、为民服务的崇高事业,踏踏实实做好每件平凡的事情,用做好本职工作的实绩谱写“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安、纪律严明”。

  服务当先,让人民群众感受公平正义

  围绕新中国成立周年纪念、东盟博览会等重大安保维稳、疫情防控工作,聚焦实战、以战促练、组织实战练兵,组织人员汇编应急处突、打击涉疫情违法犯罪法律汇编,为基层民警在安保工作中依法妥善处置各类应急执法事件和有效打击涉疫情违法犯罪提供法制优质服务。为各地提供法律咨询上千人次,指导处理案件上百起。同时,他还草拟了专门文件,加强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和执法办案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疫情期间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和执法办案场所安全正常运转,并指导基层民警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公安机关执法普法宣传教育,执法中解法结和解心结结合起来,对群众明之以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多一些耐心细致,使我们的执法工作既合法理又合情理、既有力度又有温度,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守正创新,积极推动执法办案严格规范

  公安法制工作中有一项重要职责是立法和法律审核。近年来,刘明先后直接参与和协调推动《广西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等多部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制定出台,并多次参与自治区立法论证评审,对近30多部地方立法草案初稿提出意见建设。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实施细则》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法核各类文件制度近200余件;法核各类民事合同300余份;办理各类信访件数十件,答复群众咨询上千人次,他每次答复都耐心的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向他们解释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接到电话咨询有关法律时,他都认真予以解答。经过其法核的文件和合同,没有发生复议诉讼或者民事纠纷。从源头上确保规范执法,推动执法办案行为进一步规范。

  法制练兵,助推民警依法履职能力提升

  全警实战大练兵活动以来,刘明发挥组织、协调、规划、推动作用,制定法律练兵方案,开设法治讲堂,法律法规大练兵每日一学等,将民警执法办案中应当熟悉和掌握的基本公安法律法规汇总整理,编制了近5000道法律题目,供全区民警学习。对民警进行随机抽考,每年直接抽考不少于1000人,全区超过6000人次参加抽考,充分调动了全警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民警抽考成绩大幅度上升。为了更好地促进民警加强学法的自觉性,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刘明起草了《全区公安民警基本法律知识学习抽考办法》,建立常态化法律知识学习抽考制度。推动各级公安机关每年都组织本地不少于30%的民警开展抽考,全区掀起民警学法用法热潮。为了保证法律练兵的教官素质,他牵头负责筹建全区法制师资队伍。建立了一支近千名获得高级执法资格和法律职业资格高素质的法制教官队伍。同时,他还组织开展实战化教学活动。组织警种部门以解决执法突出问题为导向,拍摄制作了多部教科书式执法视频演示片作为实战培训课件,使教学贴近实战、课堂氛围活跃,民警易学易懂,持续促进民警提高执法实战能力。

  爱岗敬业,甘当法治战线上的“老黄牛”

  刘明在公安厅法制总队工作近20年。在这20年的时光里,先后在原法制处劳教审批、复议诉讼、法规和法制总队法规、执法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等岗位工作。不管在什么岗位,安排什么工作,他都尽职尽责,认认真真地完成好每项工作任务,为全区公安法治建设和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作出积极贡献。公安厅多年连续在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绩效考评中名列前茅,全区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任务完成率进入全国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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