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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普通公路灾毁保险为“四好农村路”系牢“安全带”
发表时间:2021-12-22 21:34:43来源:中新网广西

摘要提示: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广西普通公路灾毁保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皆在三年内构建广西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防灾抗灾减灾长效机制,为“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系上一条“安全带”。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广西普通公路灾毁保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皆在三年内构建广西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防灾抗灾减灾长效机制,为“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系上一条“安全带”。

  《方案》提出,首先要充分发挥好政府和市场在灾毁保险工作中的作用,安排必要的财政资金用于普通国省道、农村公路灾毁保险。在实际工作中要建立由“自治区牵头组织、市县积极参保”的全区上下协调联动机制,自治区和市县之间要积极密切配合,推动普通公路灾毁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要因地制宜参保投保,各市县地区要根据地理条件、历史灾情和普通公路发展现状,进行工作部署,逐步提升普通公路灾毁保险的覆盖范围。

  《方案》提出,工作中要选取一家服务网点完善、履约能力强、理赔服务优的联合体作为承保机构(两家以上保险公司组成),统一规范承包合同、保费缴纳和赔付标准,为投保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保险服务。同时要构建防灾管理体系,提升公路抗灾抢修能力,将全区频发的暴雨等自然灾害全部列入保险责任范围,全区普通公路纳入保险保障范围,不留灾害风险缺口。对于保费资金补助,要按照交通运输领域自治区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保险费由自治区本级负责,农村公路保费由县人民政府负责,对国家、自治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按照保费的50%、一般县按照保费的30%比例安排保费补助资金,以进一步减轻市县财政负担。

  《方案》还提出,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发挥好“指挥棒”作用,统筹指导协调全区普通公路灾毁保险工作,组织开展招投标、保险服务协议签订等工作。二要强化宣传培训,银保监监管机构、保险公司要针对全区市县有关单位开展保险制度及相关知识培训工作,推动普通公路管养人员熟练掌握相关工作,确保赔付迅速、规范、高效。三要强化督导考评,用好大数据分析工具,建立与完善灾毁保险信息支撑系统、定期通报制度和保险评估调整机制,切实加强对承保机构的监督管理和考核。(甘卓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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