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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全面实施林长制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
发表时间:2022-03-02 17:07:55来源:南宁日报

摘要提示:3月1日,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南宁市全面实施林长制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

  厚植绿色生态家底 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我市全面实施林长制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

  3月1日,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南宁市全面实施林长制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会议透露,2021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实施林长制,坚持以“林”为重点、“长”为核心、“制”为关键,构建起以林长负责制为核心,权责明确、监管严格、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体系,努力以绿水青山铸就浓厚生态底色。

  在“林”字上做文章 始终聚焦保护发展森林资源

  生态优先,绿字当头。

  2021年全市完成植树造林27.86万亩,占任务的118%,其中油茶新造林0.86万亩,占任务的107%;完成桉树改造任务0.89万亩,占任务的149%;完成国家储备林建设任务5000亩,占任务的100%;2021年完成196个建设项目获得许可使用林地1866.2185公顷,有力保障了自治区、南宁市重大项目顺利推进。

  当前,我市林长制工作已由“全面建立”实现了“全面见效”。通过实施林长制,我市林业高质量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果。

  一直以来,我市通过加大执法打击力度,保障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有效运转。以林长制为抓手压实相关部门森林资源保护责任,我市通过“绿网·飓风2021”专项行动,全市深入排查涉林涉草违法线索,进一步遏制了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多发高发态势;组织开展“清风行动”“2021国门利剑”专项行动,严格开展疫源疫病监测,未发现陆生野生动物重大疫源疫病和重大动物资源破坏案件。

  林长制的实施让森林质量不断提升,产业发展底气更足。近年来,我市布局并推进南宁(武鸣)林产品产业示范园、横州现代林业产业园、南宁兴宁绿色家居产业园等绿色林业产业园区建设。2021年人造板产量达960.72万立方米,占年度目标的121.61%。花卉产业多元发展,2021年花卉产值超过51亿元。南宁七彩世界森林旅游度假区项目和中林·南宁等重点项目取得新进展。

  2021年全市林业总产值预计完成930亿元,林业总产值、林产工业产值、花卉产值继续保持全区第一位,成为全区林业产业发展的排头兵。

  “为了让群众了解林长制,我们通过标语、条幅等媒介向广大群众宣传,在重要生态区域的重要位置设立公示牌,向社会公布所有林长名单、管护范围、职责和联系方式,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市林业局副局长方发新说,这样的宣传在我市形成了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监督森林资源保护与发展的良好氛围。

  在“长”字上下功夫 压紧压实党委政府主体责任

  林长制改革中,我市创新思维、大胆探索,全面构建体系完备、责任明确的林长制,印发了《南宁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15个县(市、区)、开发区和117个涉林乡(镇)已全部印发林长制实施方案,完成市、县、乡、村四级林长的设立,共设立林长2715名,全面建立市、县、乡林长办公室并落实专职人员,建立健全市、县、乡、村林长制配套制度,共设置林长公示牌1742块。

  我市按照自治区总林长办“1+N”林长年度任务清单制度的设计,新增了“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加强涉林违法案件查处工作”2项任务,列入我市林长任务总清单进行考核;同时下发各县(市、区)、开发区及市直涉林涉草单位2021年度县级林长任务清单71项,进一步压实了森林资源保护责任;围绕任务清单,制定考核评价办法、考核评价指标,全面压实各级林长责任。各林长对责任片区开展巡林工作,重点对蛇类药用转型工作、森林防火、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保护地管理等任务清单事项开展工作调研和督导,解决我市林业重点、难点工作。

  “推行林长制改革,通过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林长体系,把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压实到各级党委政府的肩上,划定责任区域,明确工作职责,将有效解决林业部门‘小马拉大车’的问题。”市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市林长办主任许强初表示,通过建立林长制工作部门协作机制,组织相关部门在林长的统筹指挥和协调下,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将有效解决林业部门单打独斗的问题。

  同时,我市还将加强生态护林员的管理,构建网格化管护体系,缓解林业基层管理力量弱化后山有人管的问题,以此构建“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新格局。

  在“制”字上出实招 建立健全终端见效工作机制

  实施林长制,关键在“制”。

  根据自治区总林长办要求,我市在充分研究借鉴自治区配套制度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了《南宁市林长办公室工作制度》《南宁市县(市、区)级林长述职制度》《南宁市林长制部门协作制度》《南宁市林长制工作督查制度》《南宁市县(市、区)级林长考核评价办法》等5项配套制度。

  如市林长办公室工作制度,明确市级林长办公人员配备、工作职责、工作职权、办文流程等;市县(市、区)级林长述职制度,明确召开年度林长会议,组织县级林长向市林长述职一次;市林长制部门协作制度,规定各成员单位明确1名分管领导作为市林长制成员单位人员,建立健全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的林长工作机制;市林长制工作督查制度,明确了督查内容、方式、通知等,促进林长制督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等;市县(市、区)级林长考核评价办法,明确考核内容、实施、结果运用,建立完善林长制考核评价制度,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草原目标责任。

  此外,还制定了遵照执行自治区总林长办制定的林长会议制度、任务清单制度、信息公开制度、会议纪要备案制度、投诉举报反映事项处理办法。因此,我市现有林长制配套制度共10项。

  下一步,南宁市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决策部署,继续压实各级林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实现森林质量稳步提升,坚持以“项目为王”大抓林业产业发展、林业重点项目建设,为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提供强有力保障。同时,积极探索建立林长制智慧平台,构建市、县、乡、村四级林长制信息化管理体系,建立行政村林长、乡(镇)林业技术人员、监管员、护林员“一长三员”网格管理框架,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造、树有人护、责有人担,以“林长制”促“林长治”全面发展,开创首府生态文明建设新局面。(记者 杨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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