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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城中区法院公布一起打击养老诈骗典型案例
发表时间:2022-09-24 14:34:51来源:中新网广西

摘要提示:2021年6月至11月间,被告人姚某洁虚构可帮忙购买养老保险、介绍工作并需要资金打点关系、交纳相关费用等事实,在柳州市城中区映山街等地陆续骗取卢某花等6名被害人人民币共计74271元。所得钱款均被姚某洁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及日常开支。

  中新网广西新闻9月24日电(李金铃)2021年6月至11月间,被告人姚某洁虚构可帮忙购买养老保险、介绍工作并需要资金打点关系、交纳相关费用等事实,在柳州市城中区映山街等地陆续骗取卢某花等6名被害人人民币共计74271元。所得钱款均被姚某洁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及日常开支。

  日前,本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后,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上诉、抗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法院认为,被告人姚某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姚某洁明知被害人报案后,留在现场等待,且抓捕时无拒捕行为,到案后如实供认全部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系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其曾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其多次诈骗,酌情从重处罚。据此,依法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姚某洁有期徒刑四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责令姚某洁退赔各被害人经济损失。

  本案是以代办“养老保险”为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典型犯罪案件,该类犯罪主要表现为谎称有关系可以挂靠相关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认识人社局等部门工作人员或者冒充银行、保险机构工作人员,可以代办“养老保险”“提前退休”等,骗取中老年人的保险费、手续费、培训费、人情费等。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符合我国国情,保障社会保险制度健康发展和实现“老有所养”的重要制度。一些犯罪分子利用老年人不了解相关政策规定,以有关系代办、违规办理“养老保险”为名,对老年人实施诈骗犯罪。

  本案中,被害人本应通过当地人社部门了解养老保险的政策、条件,有的甚至根本不符合办理条件,但认为“找关系”更加顺利和省钱,将保险费等费用交由被告人代办,最终导致钱款被骗的后果。法官提醒,老年人在办理养老、医疗保险时,应通过相关部门、网站、社区、村委会等了解国家和当地政策规定,到相关部门按照程序依规办理,不要轻信他人能代办养老保险而把费用交给他人;明知不符合办理条件的不要企图通过“找关系”“走后门”方式违规办理,不要轻信通过熟人办事方便、省钱等谎言,避免让犯罪分子有机可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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