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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即将开考
发表时间:2022-03-02 17:34:32来源:中新网广西

摘要提示: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2日表示,广西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12日举行。广西招生考试院提醒考生要注意防疫和考试相关要求,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中新网广西新闻3月2日电(杨金娇)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2日表示,广西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12日举行。广西招生考试院提醒考生要注意防疫和考试相关要求,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防疫相关要求

  一、建议所有返桂来桂、区内往返的考生应至少提前1天主动通过广西健康码小程序(扫码抗疫情小程序)上的一键直报进行报备或确认,或通过电话、委托亲人朋友同事等方式向目的地所属村屯(社区)或所住酒店报备,按要求做好各项防控工作。

  二、来自14天内有本土新冠病例省份(区)的返桂来桂考生,应按要求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考生抵达考点所在地后,在当地进行1次核酸检测,进入考点时随身携带核酸检测报告(纸质或电子版)备查。

  三、从中、高风险地区或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或直辖市城区返桂来桂的考生,应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桂新冠防指办〔2022〕16 号)文件的要求,提前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告并接受健康管理。如考生为国内各地中、高风险地区返桂来桂不足21天的(2月19日及以后),国内各地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返桂来桂不足14天的(2月26日及以后),本土疫情发生地所在设区市或直辖市城区返桂来桂不足7天的(3月5日及以后),须按规定完成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未完成规定健康管理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四、有区内本土疫情发生地所在设区市旅居史的,未完成规定健康管理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五、考生进入考点时须进行广西健康码、通信行程卡的查验(必要时还需核查核酸检测报告)和体温测量。为避免进场拥堵耽误考试,请考生自行准备好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考试当天的健康码、通信行程卡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截图,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提前到达考点,排队有序接受检查和入场。广西健康码非“绿码”、通信行程卡异常、现场体温测量≥37.3℃的考生,须服从考点的应急处置安排。未携带智能手机的考生,可由同行人员代领健康码或出示当天日期的纸质健康码、通信行程卡等以备查验。

  六、尚未申领广西健康码的考生应在参加考试前主动申领(可使用微信、支付宝扫描申领),并密切关注自身健康码情况。广西健康码如果显示为“红码”或“黄码”,要尽快与所在单位、社区及辖区卫健部门联系,并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由各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根据管理措施落实情况给予转为“绿码”后才能参加考试。

  七、因考试是一项繁重的脑力和体力活动,为了自身及其他考生的安全,考生如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身体不适症状时,应当及时就医,建议不参加本次考试,如决定继续参加考试的,须向所在考点报告,并提供医院的诊断证明。

  八、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接触史以及在考试期间不服从考点防疫工作安排的考生,将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移交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九、考生因配合疫情防控不能如期参加本次考试的,可申请退费。考生申请退费的材料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报名费将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回,退费具体办法请考生关注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近期的公告。考生因不遵守考试规定而未能参加考试的,或因个人原因放弃考试的,不在退费范围内。

  应考注意事项

  一、考生可于3月7日至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下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的凭证之一,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打印《准考证》时,应仔细检查姓名和照片信息。《准考证》姓名与身份证上的姓名不一致会导致考生无法参加考试和认定教师资格证。考生如有姓名或照片必须更换的情况,须在3月8日17:00前向本人参加笔试的考点所属主管单位提出更正申请,逾期不再受理。除姓名、照片两项信息外,其他信息不需更正。

  二、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过期证件以及其他形式的证件和身份证明都不能作为参加考试的有效证件。考生考前应注意检查身份证件,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的应及时补办。

  三、考生应按广播指令,尽快进入考场,以免影响试卷发放和耽误考试时间。入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入场后考生须对号入座,并将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放在课桌的左上角以便监考员核验。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2B铅笔、黑色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进入考场。严禁携带书籍、资料、具有无线接收或发送功能的设备(如手机、电子手环、蓝牙耳机等)、手表(包括机械表、石英表等)、电子存储设备等非考试物品进入候考室和考场。非考试物品应放置在指定的非考试物品暂放处。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五、考生迟到15分钟以上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考生未经监考员同意擅自离开考场的,按违规处理。考生不论以任何理由离开考场后都不得重返考场。

  六、请考生仔细查看《准考证》上的考试地点,如考点位置较为偏远的,可提前安排好食宿事宜,并规划好赴考路线,以免耽误考试。

  七、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进行处理。

  八、4月15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日内,按规定向笔试主管单位提出复核申请,逾期将不再受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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