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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用人留才 广西南宁发放首批高校毕业生“万元就业奖励”
发表时间:2022-11-19 06:46:09来源:中新网广西

摘要提示:广西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7日介绍,南宁市人社部门近日向刘振宏等16名高校毕业生按照在南宁工作时间长短发放总额5.1万元人民币的就业奖励。这是自今年6月南宁市出台支持高校毕业生来邕(南宁的简称)留邕“万元就业奖励”支持政策以来,发放的首笔就业奖励。

  中新网广西新闻11月18日电(黄艳梅 陈沿佑)广西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7日介绍,南宁市人社部门近日向刘振宏等16名高校毕业生按照在南宁工作时间长短发放总额5.1万元人民币的就业奖励。这是自今年6月南宁市出台支持高校毕业生来邕(南宁的简称)留邕“万元就业奖励”支持政策以来,发放的首笔就业奖励。

  为了鼓励和支持更多的高校毕业生来邕留邕就业,并促进南宁市重点开发区、东部新城企业的用人留才,南宁市出台《南宁市大力支持2022年度应届高校毕业生来邕留邕就业创业十条措施》,在广西首创推出“万元就业奖励”激励支持政策。

  前述“万元就业奖励”政策,即从2022年6月9日起至2023年7月,对在南宁市重点开发区(高新区、经开区、东盟经开区、五象新区)企业、东部新城企业就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1年以上并依法连续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个月及以上的,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给予最长10个月、最高1万元的专项就业奖励。

  据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介绍,今年9月,南宁“万元就业奖励”申报启动,经个人申报、初审、复核、公示等程序,南宁市向符合条件的刘振宏等16名高校毕业生按工作时长不等发放首批万元就业奖励共计5.1万元,这是该政策出台后第一批享受政策红利的毕业生,毕业生所在的企业位于各开发区和五象新区。第二批涉及280多名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奖励发放也正在公示中。

  目前,申报工作还在持续开展中,符合条件的2022届高校毕业生,可于2023年10月31日前进行申报,申报材料经高校毕业生就业企业所在地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对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初审后,再经市级人社部门复核和公示等程序后,奖励资金将直接拨付至高校毕业生的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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