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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2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2-12-05 16:41:02来源:中新网广西

摘要提示:2022年我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为6442元/月,即计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涉及到“全区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时,使用该数值计算。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2-299670 效力状态: 有效
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成文日期: 2022年09月14日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2022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的通知(桂人社发〔2022〕51号)
发文字号: 桂人社发〔2022〕51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9月16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2022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的通知(桂人社发〔2022〕51号)

 

各设区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自治区直属、中央驻桂各单位:

  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现将我区2022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公布如下:

  2022年我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为6442元/月,即计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涉及到“全区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时,使用该数值计算。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2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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