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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法院加强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权益维护力度
发表时间:2021-03-22 12:07:56来源:中新网广西

摘要提示:广西法院维护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权益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当天在南宁举行。林玉棠介绍,2020年,广西法院审结一审家事案件52300件,其中调撤结案28283件,调撤率54.1%。全区法院生效判决确定未成年案件1553件、罪犯2434人,全区未成年罪犯的重新犯罪率仅为0.99%,广西未成年人犯罪率、重新犯罪率处于低位状态

  中新网广西新闻3月22日电(王晶)广西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林玉棠22日介绍, 近年来,广西法院深入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将维护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作为重要工作内容,依法保护他们的人身安全、财产权益和人格尊严,有力促进了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

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林浩 摄

  广西法院维护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权益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当天在南宁举行。林玉棠介绍,2020年,广西法院审结一审家事案件52300件,其中调撤结案28283件,调撤率54.1%。全区法院生效判决确定未成年案件1553件、罪犯2434人,全区未成年罪犯的重新犯罪率仅为0.99%,广西未成年人犯罪率、重新犯罪率处于低位状态。

  林玉棠说,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保护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多部门协同配合。2017年10月,广西高级法院牵头召开了家事审判改革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建立了包括自治区综治办、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民政厅、妇联、团委等15个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2018年8月又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总结深化联动机制成效,形成了家事纠纷化解“党委领导、政府尽责、法院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与此同时,广西高级法院联合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婚姻家庭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的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机制的通知》《关于开展青少年事务社工参与未成年人案件纠纷化解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就人身安全保护、诉调对接、合作协作等建立制度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广西法院以深化家事审判改革为契机,大力完善反家暴联动工作机制,积极构建家暴受害者救助体系,重点落实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有效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家庭暴力受害人的人身安全,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发挥了重要作用。至2020年底,广西法院共裁定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352件。

  针对家庭建设保护存在的薄弱环节,特别是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维权意识和能力有限,广西法院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人性化审判理念,转变工作方式方法,普遍建立了心理疏导、家事调查、离婚冷静期、离婚证明、离婚案件财产申报、判后寄语等制度,出台了《广西法院家事与未成年人审判工作规程(试行)》,共有19项家事少审案件配套制度,家事少年审判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基本成型。坚持把家事审判专业化作为改革的重点内容,普遍成立了家事巡回法庭、家事合议庭,设立会客厅式的家事法庭、圆桌少年法庭、调解室及心理辅导室,同时聘任了一批家事调查员、人民调解员、心理咨询专家,组建家事巡回法庭73个,聘任家事调查员1310人、人民调解员1051人、心理咨询专家170人,营造家事纠纷化解浓厚氛围,让当事人放下包袱、坦诚相待,促成大量案件纠纷调解成功、服判息诉。

  “一个好的案例胜过一打文件。”林玉棠说。当天广西高院发布18个典型案例,和以往相比,更加注重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涉及群体方面,除了传统的妇女儿童老年人,增加了残疾人群体,这也是民法典婚姻家庭编首次新增内容;在案例选择方面,覆盖内容更广,涉及人身安全、财产权益和人格尊严,是全区法院和各级各部门共同参与综合治理家庭建设、社会建设成果的集中反映,充分体现了依法保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最大限度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实现老有所养的重要价值理念,彰显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治的应有之义。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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