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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象山警方打掉一青少年犯罪团伙
发表时间:2021-04-14 22:50:51来源:中新网广西

摘要提示:广西桂林市象山警方日前打掉一个11名青少年违法犯罪团伙,目前团伙成员11人全部抓获归案。该团伙成员最大者20岁,最小者年仅14周岁,其中大部分为未成年人,却参与了象山辖区几起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案等重大案件。

  中新网广西新闻4月14日电(易丹 蒋文成)广西桂林市象山警方日前打掉一个11名青少年违法犯罪团伙,目前团伙成员11人全部抓获归案。该团伙成员最大者20岁,最小者年仅14周岁,其中大部分为未成年人,却参与了象山辖区几起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案等重大案件。

  桂林市公安局象山分局介绍,3月初,在中山南路某酒店内发生一起故意伤害案,受害人韦某及同伴被10余名不明身份的男子持板凳等物品殴打致伤,目前仍在医院救治。接到报警后,桂林市公安局象山公安分局立即调集警力赶赴现场,并成立专案组着手开展案件调查。通过受害人的描述和调取周边监控视频进行分析,民警迅速掌握了这伙人员的体貌特征及活动轨迹,并通过进一步的摸排锁定了人员身份。3月中下旬,象山警方开展收网行动,成功将秦某等团伙成员11人抓获归案。

  象山警方对该团伙进行了审讯,该团伙成员均对故意伤害他人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原来,在这起故意伤害案中,因为嫌疑人伍某怀疑受害人韦某给其带了“绿帽子”,于是便纠集人员闯入酒店房间内对韦某实施殴打。同时,该团伙还交代参与了1.29翠竹路寻衅滋事案、3.13沙河路聚众斗殴案的违法犯罪事实。在“1.29寻衅滋事案”中,仅仅是因为觉得受害人龙某、李某与他们“约架”的人长得相似,便纠集人员在路上手持棍棒或使用拳脚对受害人实施殴打;而“3.13聚众斗殴案”则是因为“约架”而最终引发了多人持械聚众斗殴。

  经查,该团伙成员年龄14-20岁不等,他们辍学在外,长期混迹于社会,许多人都曾经有着抢劫、盗窃、打架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的前科,并相互之间形成了一个“小帮派”,平时有什么事,只要有人在微信群内招呼一声,大家就会群起呼应,甚至无事生非,随意挑起事端,多次寻衅滋事、打架斗殴,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目前,嫌疑人秦某等其中9人已被象山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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