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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本市内地居民内地婚姻登记全市通办
发表时间:2021-06-16 23:00:10来源:中新网广西

摘要提示:广西南宁市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黄菊如16日介绍,南宁市将推进婚姻登记“全市通办”试点工作。自2021年6月18日起,南宁市本市内地居民内地婚姻登记全市通办,南宁成为广西第一个跨县(区)办理内地婚姻登记试点城市。

  中新网广西新闻6月16日电(黄艳梅 朱华娇)广西南宁市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黄菊如16日介绍,南宁市将推进婚姻登记“全市通办”试点工作。自2021年6月18日起,南宁市本市内地居民内地婚姻登记全市通办,南宁成为广西第一个跨县(区)办理内地婚姻登记试点城市。

 

 
6月16日,南宁市本市内地居民内地婚姻登记全市通办新闻发布会举行。记者黄艳梅 摄

 

  南宁市本市内地居民内地婚姻登记全市通办新闻发布会当天举行,黄菊如在会上作上述介绍。

  婚姻登记是确立或解除公民婚姻关系的行政行为,是社会关注的民生事项。南宁市目前每年平均办理结婚登记4.3万对,离婚登记2万对,补领婚姻登记证1.1万对。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户分离现象较为普遍,长期外出工作、生活、学习的群众回户籍地办理婚姻登记,不仅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也带来诸多不便,对婚姻登记“全市通办”的需求较为强烈。

  为响应国务院、民政部“放管服”的政策和深入贯彻“学党史我为群众办实事”要求,本着以人为本,方便群众“就近办”为原则,更好的服务群众,南宁市全面推动婚姻登记改革。

  黄菊如介绍,今年1月18日,南宁市市民政局本着“积极试点、就近就便”原则,向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请示在本市范围内开展居民婚姻登记全市通办,得到同意实施批复。在充分调研和论证基础上,制定了《南宁市民政局关于开展本市内地居民内地婚姻登记全市通办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经报请市政府同意实施。

  《方案》明确,本次“全市通办”试点自2021年6月18日起施行,期限2年;“全市通办”的范围和内容为:男女双方或一方为本市内地居民办理内地结婚登记、离婚登记或者补领婚姻登记证,可在本市任一县(区)婚姻登记机关、黎塘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办理。

  有两种情况不实行跨县区办理:一是本市内地居民同外国人、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以及华侨的婚姻登记暂不实行跨县区办理,仍由南宁市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二是涉及婚姻登记档案查询、无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证信息与档案资料不一致等复杂情况,不实行跨县区办理。

  “实行全市通办之后,将有效改变长期外出工作、生活、学习的群众回户籍地办理婚姻登记的现象,让‘数据跑’代替‘群众跑’,实现全市范围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异地办、就近办。”黄菊如称,推进婚姻登记“全市通办”试点工作,是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更是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下一步,南宁市各级民政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婚姻登记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不断精准化服务对象,提升工作质效,推动婚姻登记工作高质量发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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