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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罗城警方打掉一厅督贩毒团伙
发表时间:2021-06-23 07:14:46来源:中新网广西

摘要提示:广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一名中年男子为了获取最大利益并逃避公安机关的打击,拉上自己的弟弟和儿子,组成一贩毒团伙并疯狂的进行贩毒活动,受到广西区公安厅的关注并督办,罗城警方经过近半年的顺藤摸瓜、跟踪追击,最终将这“叔侄仨”贩毒团伙成功打掉,近日,警方依法将其移送起诉。

  中新网广西新闻6月22日电(银胜春)广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一名中年男子为了获取最大利益并逃避公安机关的打击,拉上自己的弟弟和儿子,组成一贩毒团伙并疯狂的进行贩毒活动,受到广西区公安厅的关注并督办,罗城警方经过近半年的顺藤摸瓜、跟踪追击,最终将这“叔侄仨”贩毒团伙成功打掉,近日,警方依法将其移送起诉。

  2020年10月,罗城公安局禁毒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一个怪异的现象,地处县城西部边上的一家酒吧,尽管地处偏僻、环境不佳、设备简陋,但近期以来却人头攒动、生意红火,与城区内的大多数饮食娱乐类门店的惨淡经营、门可罗雀形成强烈的反差,这是为什么?一个巨大的问号萦绕在民警的心头,职业的敏感尤如一股力量使得他们要弄个究竟,于是,民警们深入实地进行秘密的蹲守和查访。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经过一段时间的摸排民警们发现,经常光临这里的客人,相当部分是似曾相识、民警曾与之打过交道的“瘾君子”,其中往来最为频繁的便是该县龙岸镇的 “阿喜”、“山鸡”、“阿宏”等人。而且他们均有在罗城县某酒吧和龙岸镇等地贩卖毒品“K粉”及“神仙水”的重大嫌疑。

  经查,“阿喜”名为刘某财,男,43岁,该县龙岸镇榕山村人,现住城区某小区。2019年11月20日刘某财因非法持有毒品10.24克,被该县警方刑事拘留。“山鸡”名刘某萍, 23岁,系刘某财之子,2017年1月14日刘彦萍吸食毒品被行政拘留15日。“阿宏”真名刘某宏, 38岁,为刘某财之胞弟,现住址为东门镇某小区,2020年11月5日刘某宏因贩卖毒品被城关派出所刑事拘留。

  发现上述线索后,经上报局领导后成立由禁毒、网安、派出所等警种组成的专案组,对案件进行深入全面的调查,经过近两个月的内查外调和明查暗访,发现刘某财、刘某宏,刘某萍等人不但时常聚集在东门镇某酒吧和龙岸镇的一些夜市KTV吸食毒品,而且3人每隔3-5日便驾驶自家的一辆别克牌轿车,到外地购买毒品回到该县某酒吧和夜场贩卖,非法赚取高额利润。为快速贩卖毒品,及时回笼“资金”,刘某财、刘某宏、刘某萍用高额回报拉拢、利诱酒吧工作人员廖某、龙某、黄某等多人,利用他们在酒吧工作的便利,将毒品“K粉”及“神仙水”贩卖给酒吧客人。从而使得一些吸毒人员趋之若鹜,难怪上述酒吧一时生意兴隆。

  掌握以上情况并按规定上报后, 2021年2月25日,广西区公安厅批准将该案列为厅级督办案件。2021年3月2日,专案组经过进一步侦查获悉,刘某财、刘某萍和再次韦某驾驶别克牌轿车前往外地购买毒品回罗城贩卖。该县局领导立即组织警力,于3月3日23时许,在东门镇将返程的别克牌轿车拦下,当场查获涉嫌运输毒品的犯罪嫌疑人刘某财、刘某萍、罗某、韦某(驾驶员),并在车上查获毒品“K粉”疑似物一包(经称量净重为194.83克),查获毒品“神仙水”疑似物9小包。

  2021年3月4日0时许,我大队民警在罗城县东门镇某小区刘某宏家中查获犯罪嫌疑人刘某宏。并在刘某宏居住的房间内梳妆台上查获了一小包塑料袋包装的毒品K粉疑似物(经称量净重为0.37克)。

  2021年3月8日11时,该局对罗城县东门镇某酒吧进行清查,共抓获涉案人员廖某、龙某及吸毒人员罗某等7人。

  至此,一个以刘某财、刘某萍、刘某宏为首的厅督贩毒团伙被罗城警方彻底摧毁,目前案件进入移送起诉阶段,对其他涉案嫌疑人的追查正在进行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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