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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将于5月1日起施行
发表时间:2022-04-28 21:23:05来源:中新网广西

摘要提示:记者从广西有关部门28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将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广西人力资源市场管理领域第一部地方性法规。

  中新网广西新闻4月28日电(黄艳梅 朱瑞璇)记者从广西有关部门28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将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广西人力资源市场管理领域第一部地方性法规。

  为培育和发展人力资源市场,规范人力资源市场活动,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促进就业创业,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广西结合实际,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3月24日通过,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蒋劼在会上介绍相关情况。中新社记者黄艳梅 摄

 

  人力资源是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蒋劼在会上称,近年来,广西积极推进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取得一定的发展。截至2021年底,广西人力资源服务机构2000多家,从业人员超5万人,年营业收入300多亿元。我区人力资源丰富,人口总量排在全国第十位,在西部12个省(区、市)排在第二位,劳动力人口总量排在全国第十二位,老龄人口比重比全国低2个百分点,人口老龄化程度相对较轻。

  同时,广西人力资源服务业和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整体上起步晚、底子薄,人才短板突出,亟需提升人力资源的素质和水平,发挥广西作为人力资源大省的后发优势。通过这几年的实践,广西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与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运作和人力资源市场活动不规范,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职责未彻底理顺,人力资源市场培育不足,通过市场机制实现人力资源优化配置不充分等问题,有必要从立法层面加以推动解决。

 

 
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中新社记者黄艳梅 摄

 

  “制定《条例》非常有必要。”蒋劼称,《条例》的出台,将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进一步培育和发展广西人力资源市场,规范人力资源市场活动,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更好提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促进就业、服务人才、推动发展的效应和能力,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具有区域竞争力的人力资源比较优势,促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据悉,《条例》从人力资源市场培育、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人力资源市场活动规范、服务和监督管理四个方面,对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通过人力资源市场求职、招聘和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作出规范。

  据蒋劼介绍,《条例》主要有以下特色和亮点:一是重点突出“人力资源市场培育”章节的创新性和专业性,全方位、多层次、多元化统筹推进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包括加大政府对行业的扶持力度,突出广西区位特色优势加大交流合作,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建立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紧贴社会关切制定特殊扶持政策。

  二是进一步厘清部门职责。《条例》对各级政府及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职责进行了划分,同时还明确了发展改革、教育、科技等相关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等在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和管理方面的相应职责。

  三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环境。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告知承诺制已在广西全面实行,《条例》将其写入上升为地方性法规,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践行改革,确保最大限度缩减时限、优化流程、提高效率的突出体现,充分激发人力资源市场主体的活力。同时,对通过不实承诺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的,明确了法律责任,予以关闭或者责令停止从事职业中介活动;有违法所得的,除依法应当退赔的外,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是对人力资源市场活动予以规范,切实维护市场秩序。《条例》对求职者、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3个市场主体相关活动进行了规范,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人才招聘等列举了13条禁止性义务,并对开展业务培训、网络招聘服务规范以及服务场所明示义务予以明确规定,进一步加强对人力资源市场活动行为的约束力。

  五是创新人力资源市场监管方式。《条例》聚焦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探索建立与人力资源服务新业态相适应的监管方式和手段,更多运用信用信息公示、年度报告、信用监管等服务与监管并重的方式,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个人在求职过程中,会向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提供个人基本信息,如何保护个人信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顾忠东介绍,《条例》分别列举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信息安全方面的禁止行为,规定用人单位招聘人员,不得泄露或者非法使用求职者个人信息;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不得泄露、非法使用在业务活动中收集或者知悉的用人单位商业秘密、求职者个人信息。《条例》还分别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大众传播媒介、公共场所管理者、电信业务经营者以及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信息安全义务提出具体要求。(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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