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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坚持流域系统治理 巩固提升首府生态优势
发表时间:2021-12-21 16:48:14来源:中新网广西

摘要提示:2021年,南宁市立足新发展阶段,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治水、建城、为民,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坚持绿色发展,强化河湖长制,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坚持惩防并举、疏堵结合、标本兼治,不断深化合作,增强部门合力,共同维护南宁江河河势稳定,保障防洪、通航和水生态安全,巩固提升首府生态优势,守护好南宁绿城碧水蓝天。

  中新网广西新闻12月21日电(卢明发 李洁)2021年,南宁市立足新发展阶段,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治水、建城、为民,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坚持绿色发展,强化河湖长制,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坚持惩防并举、疏堵结合、标本兼治,不断深化合作,增强部门合力,共同维护南宁江河河势稳定,保障防洪、通航和水生态安全,巩固提升首府生态优势,守护好南宁绿城碧水蓝天。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力提升水环境质量

  南宁市以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为抓手,巩固提升河湖管治新效能。通过抓实“盯”“判”“督”措施,持续改善提升原有38段黑臭水体。水质稳步提升,南宁成为广西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标杆。

  该市以“乡村振兴+治水”新举措,实现水系治理增效提质。加快推进沙江河(竹排江A段)、五象湖等12条(段、个)美丽幸福河湖建设,持续提升流域治理成效,以生态文明建设助力乡村振兴。

2021年9月29日,南宁市西乡塘区河长办根据群众举报,第一时间组织人员清理龙腾桥下二坑溪水面漂浮的污染物。卢明发 摄

2021年9月29日,南宁市西乡塘区河长办根据群众举报,第一时间组织人员清理龙腾桥下二坑溪水面漂浮的污染物。卢明发 摄

  南宁市强化河湖岸线管理保护,维系河湖健康生命。推动完成左江(南宁段)、清水河、武鸣河、八尺江和南湖等河湖的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和64条河湖健康评价报告编制工作,结合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强化河流的保护与监督管理,维护河道自然生态,提升河道综合功能,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2021年1-11月南宁市主要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三类)比例100%;市、县两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均100%。马山县乔老河成为新农村“乡村振兴+治水”的优秀样板,被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人民网、新华网等知名媒体大力宣传。

  坚持目标导向,抓好河道非法采砂问题整改

  为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扎实推进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扫黑除恶常态化的决策部署,切实解决河道非法采砂突出问题,南宁市10月底印发了《南宁市河道非法采砂问题整改方案》,持续压实压紧属地河道采砂管理职责,严格规范河道采砂活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进一步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健全河道采砂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好全市水生态环境和河道采砂管理秩序。

  一方面明确兴宁区、马山县于2021年12月31日前加快完成非法采砂点及非法堆砂点整改。另一方面,督促各级各部门加强日常监管,各县(市、区)、开发区要举一反三,持续开展辖区内非法采砂查处工作,整改时间为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确保全市河道采砂规范化监管持续向好。

  强化联合监督检查和执法打击

  南宁市组织开展郁江、红水河河道采砂综合整治行动。督促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采砂管理责任,规范河道采砂许可,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开展联合执法,保持非法采砂高压严打态势。联合百色市、崇左市、河池市结合郁江、红水河道采砂管理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加强对问题易发多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江段和敏感水域进行暗访巡查,积极探索河道采砂管理联合机制,累计开展水行政执法监督80次,巡查里程13168.7公里,水面面积126.7平方公里,严厉打击“沙霸”及其背后保护伞。

  同时,横州市出动执法人员123人次、执法船只15艘次、巡查里程530公里,检查采砂船52艘次、运砂船23艘次,驱离滞留禁采区采砂船11艘次,开展联合执法行动2次,立案2起,查扣非法采砂船1艘、运输船1艘;查处非法采砂案件1件、非法运砂案件1件。隆安县出动执法人员30人次、出动车辆8车次、巡查里程130公里,未发现非法采砂行为。通过执法,有效维护了采(运)砂管理秩序,确保郁江防洪、供水、通航和水生态环境安全。

2021年10月,南宁市开展河道非法采砂执法工作。周凯 摄

2021年10月,南宁市开展河道非法采砂执法工作。周凯 摄

  该市注重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水利、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海事、农业农村、公安部门等河长会议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开展打击郁江非法采砂犯罪专项行动,对查处非法采砂、非法运砂时发现的涉砂犯罪线索,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强化源头治理,畅通线索举报渠道,通过日常监管与专项行动相结合,及时移送涉黑涉恶线索。由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带头,全年带动全市四级河长开展巡河(湖)12.75万人次、督查帮扶101次,协调解决一批河湖问题。

  南宁市督促各地结合郁江“禁渔”和中央环境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开展联合巡逻执法,加大巡航执法频度,建立完善水利、公安、航道、海事、农业农村等联合巡查制度和信息沟通制度,切实提升打击整治合力。全年南宁市开展打击非法采砂专项整治累计巡查河道长度9867.6公里,出动执法人员1370人次,查处非法采砂行为3起、非法采砂船3艘,立案5件,处罚5人罚款12.7万元。该市还建立“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工作,以“行政+司法”的双督促检查机制有效解决了2021年初八尺江水葫芦等媒体曝光的河湖问题。

  以信息化为有效载体,通过南宁市河长制信息化监督管理平台强化对各县(市、区)河湖的常态化巡查,该市发现问题及时交办、建立问题台账、督促整改落实。南宁市第1号总河长令督办整治的河湖“四乱”等问题已核实611个,已销号609个,销号率99.67%。建成区累计清理岸线垃圾及水面漂浮物0.74万吨,清理菜地12.03万平方米,有效保护河道及两岸环境。

老口水利枢纽。黄佩强 摄

老口水利枢纽。黄佩强 摄

  2021年1-11月,41个河长会议成员单位共开展巡查94次,解决西明江26#排口污水溢流及非法网箱养鱼等各类问题。畅通信息化监管,完善建立实行市、县、乡镇(街道办)三级河湖帮扶督查机制,对能立行立改的立行立改,对问题严重的通报约谈,督促限期整改。

  强化涉砂船舶监管,推动非法采砂源头治理

  南宁市水利局会同交通、海事、农业农村等部门,联合开展非法采砂船舶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推动沿江各地压实属地管理责任,组织开展采砂船(机具)和采砂点检查工作。对郁江干流及所有主要支流和湖泊停泊、移动或作业的采砂船舶进行全面排查,严查证件不齐、船证不符的采砂船,依法查处查获的“三无”采砂船运砂船等。划定采砂船舶指定停泊区,对停泊采砂船进行登记造册并做好进出场监控、记录。依法查处和取缔非法采砂船建(改)造点,严防和杜绝对采砂船进行非法改装、伪装或隐藏采砂设备等行为。全面核实所属辖区内的港口、码头情况,对未经审批、违法违规建设的港口、码头,依法予以依法取缔;对未经批准或未按相关批准要求设置的采砂区、堆砂场、上砂点要依法依规查处、取缔、清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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