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西立法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 加强职业保障
- 发表时间:2022-05-14 15:43:32来源:中国新闻网
摘要提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13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条例明确警务辅助人员的身份、职责定位和基本权利、义务,加强对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监督和职业保障。

中新网南宁5月13日电 (陈秋霞 杨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13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条例明确警务辅助人员的身份、职责定位和基本权利、义务,加强对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监督和职业保障。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宋震寰介绍,警务辅助人员作为协助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开展警务工作的重要力量,在协助维护社会治安、打击犯罪、开展行政管理和服务人民群众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特别是近年来,在维护广西边境安宁和疫情防控工作中,警务辅助人员队伍付出了巨大牺牲,为平安广西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截至2022年4月,广西全区公安机关共有警务辅助人员6.4万余人。

宋震寰表示,长期以来,由于警务辅助人员缺乏法律规范,警务辅助人员队伍存在法律地位不明、职责权限不清、职业保障较弱和管理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制约警务辅助人员队伍发展,不仅影响法治社会建设的效果,也不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予以全面规范十分必要。
宋震寰介绍,条例共七章四十六条,包括总则、职责权利义务、招聘、管理和监督、职业保障、法律责任以及附则,主要对以下内容进行了规范:
明确警务辅助人员的身份。将警务辅助人员定性为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分为文职警务辅助人员和勤务警务辅助人员两类。
明确职责定位和基本权利、义务。规定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或者带领下依法协助开展工作。对文职警务辅助人员和勤务警务辅助人员的职责分别进行了划分,并明确了禁止从事的工作事项。
加强管理和监督。特别优秀的警务辅助人员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明确警务辅助人员履职期间应当配备必要的执勤及安全防护装备,但不得配备武器、警械。紧急情况下,在人民警察的指挥或者带领下,可以协助使用手铐、脚镣、警绳等必要的警械。
加强职业保障,明确警务辅助人员在社会保险福利、参加工会、休息休假、紧急就医、健康体检、工伤评烈抚恤等方面应当享有的待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