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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两项生态保护“清单”强化对自然保护地和湿地保护监管
发表时间:2023-01-12 15:38:10来源:中新网广西

摘要提示:广西近期出台的两项生态保护“清单”,对农业、生态、城镇空间的人为活动进行了分类管理;强化了对自然保护地和湿地保护监管;并对加强外来入侵物种监管作了禁止性规定。

发布会现场。罗先彬 摄

发布会现场。罗先彬 摄

  中新网广西新闻1月12日电(蒋雪林 罗先彬)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新闻办11日在南宁举行广西生态保护正面清单和禁止事项清单新闻发布会公布,广西近期出台的两项生态保护“清单”,对农业、生态、城镇空间的人为活动进行了分类管理;强化了对自然保护地和湿地保护监管;并对加强外来入侵物种监管作了禁止性规定。

  发布会邀请了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曹伯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总经济师熊祥忠,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副厅长贾文龙,自治区林业局副局长黄政康,介绍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2022年12月19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同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会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等13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广西生态保护正面清单(2022)》《广西生态保护禁止事项清单(2022)》)。两项清单以条目集成的形式,着力构建绿色发展的国土空间体系,持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其中,正面清单共30条,包括区域发展引导、推动绿色发展、节能降耗、综合利用、升级改造、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绿色生产生活方式、保护乡村环境、鼓励社会各方参与自然生态保护等9方面内容。禁止清单共30条,主要包括生态环境保护、国土空间规划、海洋资源开发与利用、城市建设、交通管理、农业及产业发展、生物安全等7个方面内容。

  目前,广西共建立了223处自然保护地,扣除重叠面积后总面积为225.36万公顷,占广西陆域国土面积的9.48%。此外,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和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结果,广西有湿地面积共92.83万公顷。为强化自然保护地和湿地保护管理,广西按照国家要求将整合优化后的自然保护地以及重要湿地等一并纳入了生态红线严格管控。30条广西生态保护禁止事项清单中,有8条是涉及自然保护地和湿地生态保护禁止事项,表明广西对自然保护地和湿地保护的高度重视。

  下一步,广西将主要从四个方面落实生态保护禁止事项清单内容:进一步压实各级林长加强自然保护地和湿地保护的责任;加强对自然保护地和湿地监督管理,优化监测监管手段,充分利用卫星遥感等技术手段,建立常态化监督管理机制,实行网格化巡查,及时发现和查处涉及自然保护地和湿地内违法违规问题。

  同时,严把涉及自然保护地和湿地建设项目的准入关。规范建设项目征占用审核审批流程,做好涉及自然保护地和湿地项目审核监管,对批准或同意在自然保护地和湿地内开展建设的项目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并加强宣传教育,大力普及宣传自然保护地和湿地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全社会的自然保护意识,让社会各界更加深入理解并大力支持自然保护工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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