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发布防汛防台风期间市场价格行为提示
摘要提示:受今年第10号台风“美莎克”影响,广西部分区域出现强风雨天气及江河涨水过程。为进一步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合法价格权益,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全区广大经营者及单位作出提示。
中新网广西新闻7月7日电 (潘万典)受今年第10号台风“美莎克”影响,广西部分区域出现强风雨天气及江河涨水过程。为进一步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合法价格权益,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全区广大经营者及单位作如下提示:
加强价格行为自律
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诚信守法经营,自觉规范价格行为,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市场保供稳价工作。行业协会或其他单位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操纵市场价格,不得组织经营者从事垄断行为;要积极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自觉依法明码标价
标价内容要真实准确、标识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发生变动时,经营者应当及时调整相应标价;对所收取的费用应事前明确告知,不得收取任何未标明的费用。
严禁价格违法行为
各线上线下经营主体不得借台风汛情之机大幅提高米面粮油肉蛋奶矿泉水等重点民生商品、常用药品及消杀用品、帐篷建材等防汛及重建物资、住宿餐饮等生活性服务业等销售价格,扰乱市场价格秩序;不得实施虚假价格比较、虚假折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不得相互串通,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大幅哄抬价格,加重群众生活负担;除生产自用外,不得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
广西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价格违法行为,依法从快从重处罚。公众若发现相关价格违法违规线索,请及时通过12315平台热线投诉举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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