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公布第三批工贸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典型执法案例
摘要提示:为深化工贸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近日公布第三批工贸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典型执法案例,警示生产经营单位学法守法,严格依法依规安全生产。
中新网广西新闻10月22日电 (黄麟淞)为深化工贸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近日公布第三批工贸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典型执法案例,警示生产经营单位学法守法,严格依法依规安全生产。
案例一、来宾某木业有限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违法行为案
2026年5月14日,来宾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来宾某木业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车间胶罐未张贴有限空间标志及风险告知牌且未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大板锯边机除尘器后段采用正压吹送,未采取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大板锯边机除尘器后段采用沉降式除尘方式;喷漆现场未设置可燃气体报警器。
该公司以上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参照《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裁量细则第46条的规定,来宾市应急管理局于2026年9月1日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4.1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广西某科技有限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违法行为案
2026年7月20日,东兴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广西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木薯粉生产车间地面、加工设备和除尘设备外部积尘严重,未落实粉尘清扫安全管理制度。
东兴市应急管理局下达《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责令该公司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暂时停产停业整顿,限期排除事故隐患。此外,因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东兴市应急管理局于2026年10月10日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2.2万元的行政处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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