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打响新渔业法实施后护渔“第一枪”
摘要提示:近日,柳州市水上综合执法支队与市公安局柳南分局充分发挥执法联动机制,提升联合执法管控效能,依法查处一起禁渔期非法放网捕鱼案件。
中新网广西新闻5月16日电 (周菲菲 丁治)近日,柳州市水上综合执法支队与市公安局柳南分局充分发挥执法联动机制,提升联合执法管控效能,依法查处一起禁渔期非法放网捕鱼案件。
这是自5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正式实施以来,柳州市查处的首例禁渔期非法捕捞案件,打响了新法落地守护水生资源的“第一枪”。
当日中午,该支队接到柳州市公安局柳南分局西鹅派出所发来线索称,在柳南区柳工大道石烂桥旁竹鹅溪岸边,有人在禁渔期擅自撒网捕鱼。
接到线索后,支队立即启动快速处置机制,组织执法人员携带装备赶赴现场,并将涉嫌非法捕捞的当事人李某和林某带回,开展全面调查。
经调查核实,当事人李某和林某均未取得捕捞许可,两人在明知处于禁渔期的情况下仍相约到竹鹅溪擅自捕捞,其行为已违反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相关规定。目前,执法人员已依法证据登记保存其渔获物及作案工具,下一步将对当事人在禁渔期非法捕捞的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为禁渔期,而禁渔期制度是养护渔业资源、修复水域生态的关键举措。竹鹅溪作为柳州市重要的城市内河支流,栖息着多种水生生物,对维系水域生态平衡、改善人居环境意义重大。此次新法落地实施后首例案件的快速查处,是对非法捕捞行为的有力震慑,向社会传递出“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强烈信号。(完)
【编辑:冯抒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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