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环江:“上门庭审”彰显司法力度和温度
摘要提示:广西河池市环江检察院与环江法院近日在环江明伦镇龙水村被告人卢某家门口,召开一场特别的“上门庭审”。
中新网广西新闻12月1日电 (韦琪)为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广西河池市环江检察院与环江法院近日在环江明伦镇龙水村被告人卢某家门口,召开一场特别的“上门庭审”。
今年3月,被告人卢某(77岁)在家中责任田点火清理杂草时因操作不慎,引火后大火蔓延至附近林区,造成过火有林地总面积4.7223公顷。
被告人卢某所住村屯偏远,且卢某年迈、体弱,不适合长距离外出。为维护法律权威又兼顾司法关怀,案件提起公诉后,检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沟通并商定,将“庭审”开在被告人家门口。
图为庭审现场。环江检察院 供图
经开庭审理,被告人卢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无异议,并表示认罪认罚。本案当庭宣判,以被告人卢某犯失火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
下一步,环江检察院将健全完善“偏远地区案件巡回办理”长效机制,针对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或其他不便于远行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开通“绿色通道”,通过“上门提审、就地开庭、现场普法”等方式,让司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将检察为民贯彻到每一个司法环节。(完)
【编辑:杨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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