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丹“司法救助+三方共管”织密救助金监管网
摘要提示:12月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南丹县三级检察机关举行国家司法救助金监管协议签订仪式。
中新网广西新闻12月4日电 (潘静)国家司法救助金是保障困难当事人基本生活、传递司法温情的重要民生资金,其安全规范使用直接关系到司法救助制度的公信力与救助实效。12月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南丹县三级检察机关举行国家司法救助金监管协议签订仪式。
三方签订协议。王成龙 摄
三级检察院就三件联动救助案件与南丹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及被救助对象共同签订《国家司法救助金监管协议》,明确司法救助金发放标准、时间、使用范围、监管责任,建立“检察院+银行+救助对象”三方联动监管机制,全流程跟踪监管,确保司法救助金用在“刀刃上”。
下一步,南丹县检察院将以此次三方共管实践为基础,进一步优化监管流程、细化责任清单,一方面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数据共享,提升资金监管的智能化水平;另一方面定期回访被救助对象,动态掌握资金使用情况与实际需求。(完)
【编辑:杨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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