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印发通知防御台风“桦加沙”
摘要提示:今年第18号台风“桦加沙”将于25日凌晨至上午以强热带风暴到台风级(11—12级)强度从玉林到北海一带移入广西,也有可能进入北部湾海面后,沿广西近岸西行。受其影响,9月24日—25日,广西北部湾海面、沿海地区及桂南、桂西可能出现强风强降雨天气。
中新网广西新闻9月24日电 (林浩)今年第18号台风“桦加沙”将于25日凌晨至上午以强热带风暴到台风级(11—12级)强度从玉林到北海一带移入广西,也有可能进入北部湾海面后,沿广西近岸西行。受其影响,9月24日—25日,广西北部湾海面、沿海地区及桂南、桂西可能出现强风强降雨天气。
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介绍,为认真贯彻国家防总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台风“桦加沙”防御工作部署要求,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广西壮族自治区防汛办近日向南宁等9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自治区防指各成员单位印发通知,要求做好台风“桦加沙”防御工作。
“桦加沙”将以超强台风级进入南海,体型大、移速快、强度强、破坏力极强,是今年以来影响我国的最强台风。通知强调:广西各级各部门及时启动响应,压紧压实责任。各级防指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会商研判,严格落实预警响应联动和直达基层责任人的临灾预警“叫应”机制,按照预案要求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受台风影响区域的各级各类责任人员要迅速上岗到位、履职尽责,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特别要认真落实“最后一公里”的防台风责任,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强调:广西各级各部门加密会商预警,精准研判影响。气象、海洋、水文等部门要及时预报台风有关情况,动态发布风雨最新影响和预警提示,引导公众主动防灾避险。海事、水利、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也要加强有关警示提醒,及早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广西各级各部门要强化海上防风避险,落实“船回港、人上岸”要求。农业农村、海事等部门要精准摸排在外省海域作业的广西籍渔船信息,逐一督促其就近选择安全港口避风,确保100%严格执行防台指令。沿海三市要有序组织海上作业人员、近海养殖人员全员上岸避险,牢牢守住人员安全底线。
广西各级各部门加强陆上强风暴雨防范,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转移避险。受影响区域各级各部门要立即开展防风、防潮、防汛隐患排查,落实整改措施,适时采取停工、停学、停业、停运和暂停户外活动等措施;要加强水利工程调度,加强安全生产管控,加强“隐患点+风险区”管控措施落实,严格落实人员转移避险“四个一律”,坚决防止因防御避险不到位而引发人员伤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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