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终止自治区自然灾害救助三级应急响应
摘要提示:11月2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终止自治区自然灾害救助三级应急响应的通知》正式发布。
中新网广西新闻11月21日电(林浩)11月2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终止自治区自然灾害救助三级应急响应的通知》正式发布。
通知指出,鉴于21号台风“麦德姆”和滞涝灾害造成的灾情已基本稳定,根据《广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广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决定于11月20日18时终止自治区自然灾害救助三级应急响应。(完)
【编辑:冯抒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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