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铁警查处多起冒用身份证乘车违法行为
摘要提示:三名违法人员均为失信被执行人,为规避限消令冒用他人证件乘车,最终均被依法处以8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中新网广西新闻2月12日电(曹顺骞 吴骆霞)近期,南宁铁路公安局南宁公安处接连在南宁东站、南宁站查处三起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乘车的违法行为。三名违法人员均为失信被执行人,为规避限消令冒用他人证件乘车,最终均被依法处以8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图为南宁东站派出所民警在检票口执勤。曹顺骞 摄
2月4日8时许,南宁铁路公安局南宁公安处南宁东车站派出所民警在南宁东站13B检票口将冒用他人身份证的何某查获。经查,何某系失信被执行人,冒用同事的身份证购买了当日G2911次列车南宁东至深圳北站的车票,在进站乘车时民警及时拦截。民警又在南宁东站、南宁站分别查获冒用身份证乘车的徐某、刘某。
南宁铁路警方提醒,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属于违法行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春运期间铁路客流较大,广大旅客出行务必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购票、乘车,并妥善保管好个人证件。(完)
【编辑:蒋雪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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