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六部门联合发文 加强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
摘要提示: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六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全区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导各级各有关部门强化应急物资统筹管理,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突出基层、规范引领,逐步建成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政社协同、节约高效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
中新网广西新闻7月31日电(林浩)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六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全区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各级各有关部门强化应急物资统筹管理,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突出基层、规范引领,逐步建成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政社协同、节约高效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
《指导意见》明确“分级负责,属地为主;集中管理,统一调拨;平时服务,灾时应急;采储结合,节约高效”的基本原则,以及“基本建成体制完善、设施齐全、储备充足、调运快捷、安全可控、保障高效的‘自治区-市-县-乡’四级应急物资保障供应网,广西应急物资实物储备规模满足启动一次自治区二级应急响应的保障需求”的主要目标。
《指导意见》包括健全完善抢险救灾物资一体化保障机制、统筹推进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全面提升应急物资储备能力、强化应急物资储备规范化管理等建设任务,配套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指导标准(试行)》、各级应急物资储备指导目录、家庭应急物资储备指导目录、灾害信息员装备配备指导目录等。
《指导意见》提出,广西要全面完成市县抢险救灾物资一体化保障机制,建强应急物资保障队伍,健全完善应急物资保障政策,统筹推进各级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健全完善以政府储备为主、社会储备为辅,协议储备、企业代储和家庭储备相结合的应急物资储备机制,进一步规范应急物资购备处置、储备保管、物资调运、物资轮换等工作环节。
《指导意见》强调,广西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主体,明确工作举措,按计划有序推进各项建设工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