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灵川县:检护校园 “法” 相伴
摘要提示:026年3月4日,广西桂林市灵川县人民检察院“啄木鸟护苗队”检察官以法治副校长的身份走进灵川县城关第三小学,通过国旗下专题宣讲,为全校师生送上新学期法治第一课。
为进一步提升小学生法治素养,抓实校园安全治理与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工作,推动新修订法律法规入校园、润童心,2026年3月4日,广西桂林市灵川县人民检察院“啄木鸟护苗队”检察官以法治副校长的身份走进灵川县城关第三小学,通过国旗下专题宣讲,为全校师生送上新学期法治第一课。
宣讲中,检察官结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通过深入浅出的讲解,从校园欺凌无小事、年龄不是“护身符”、文明上网不沉迷、公共秩序要遵守四个方面引导同学们要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提高明辨是非能力,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要知法于心、守法于行,在校做文明学生,在外做守法少年。
此次的法治宣讲活动,获得了师生的热烈反响,有效提升了全校师生的法治观念与安全防范能力,营造出“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校园法治氛围。下一步,灵川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深化检校合作,持续聚焦校园欺凌、网络安全等重点领域,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根据未成年人成长特点调整优化普法方案,用检察力量推动新法落地校园,为青少年健康成长筑牢法治安全防线。
来源:桂林政法微信公众号(灵川检察)
【编辑:蒋雪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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