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县人大常委会高质量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摘要提示:2025年以来,广西梧州市藤县人大常委会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工作原则,认真履行职责,持续加强制度和能力建设,推动备案审查工作取得新成效。
中新网广西新闻12月30日电 (林伟宁)2025年以来,广西梧州市藤县人大常委会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工作原则,认真履行职责,持续加强制度和能力建设,推动备案审查工作取得新成效。
藤县人大常委会从制度层面将“一府一委两院”、乡镇人大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全部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实现备案全覆盖。严格落实报备要求,加强与文件制定机关的日常联系,指导督促文件制定机关依法及时规范报备,切实把好“入口关”。加强组织、协调、联系、服务和指导,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接收、登记、分送等工作。2025年,藤县人大常委会共接收县政府报送的《关于印发县直属国有企业投资、融资(担保)和对外拆借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印发藤县推动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等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经审查,该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存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所列的不适当情形,予以备案并及时将有关信息录入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信息平台》。
藤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两个方面,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从合法性、合理性上进行审查,对报备文件是否越权制定、违反法定程序、与上位法相抵触等合法性问题,是否存在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增加其义务的情形,以及是否存在明显不合理等问题坚决严格把关,确保规范性文件于法有据,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藤县人大常委会平时加强与文件制发机关的日常联系,指导督促文件制发机关审慎制发规范性文件,从源头保证了规范性文件制发的规范性、严肃性。多次从规范性文件的文号、格式等方面进行强调和规范,督促文件制发机关不断规范制发行为。依法分类审慎处理审查中发现的问题,综合运用沟通、函询、约谈、提醒、纠正等方式,采取不同处理措施,依法纠正问题文件,充分发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法治体检”作用,推动文件制定机关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
藤县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备案审查工作职责,持续巩固人大常委会报备文件范围“全覆盖”、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全覆盖”、落实备案审查年度工作报告制度“全覆盖”。在日常工作中,通过提前研究交换意见、转发学习资料等方式,加强与“一府一委两院”和乡镇人大的联系指导,提高了全县备案审查工作的整体水平。
据悉,2026年,藤县人大常委会将进一步加强审查工作能力建设,进一步推动形成备案审查工作合力,促进备案审查工作水平整体提升,切实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和国家法制统一。(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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